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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7千萬交保生變

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7千萬交保生變 高院指北院「才1個月前後矛盾」
2025-09-12 15:50 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被控貪汙等罪,9月8日以7千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9日對柯、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提抗告,台北地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高院認為北院才隔1個月就「理由矛盾」,今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高院合議庭由黎惠萍擔任受命法官,審判長為遲中慧,陪席法官陳昭筠。


高院認為,依北院審理計畫書記載,還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何以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部分,而不及於其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


另外,北院今年7月21日裁定時,以有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卻又於1個月後,在尚有諸多證人未交互詰問的情形下,認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高院認為前後矛盾、理由欠備。


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均命被兩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高院認為本案事證繁雜,檢察官起訴的被告雖僅有11人,但偵查中所列同案的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傳喚,或尚待交互詰問的證人繁多,原裁定內容僅泛指「同案被告」、「證人」,有「範圍未明」疑慮。


高院認為有再予詳加界定,以便兩人明確知悉的必要。高院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北院裁定既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確定。


此抗告案源於柯文哲被控貪汙收賄等罪,交保後轟台北地檢署「一年什麼都沒查到」,北檢不滿,抗告指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柯文哲具保後,即與陳智菡、陳宥丞有所接觸。北檢對柯文哲交保4大理由,包含柯文哲涉犯公益侵占罪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柯具保後即和陳智菡、陳宥丞有所接觸,且對李文宗喊話,羈押禁見中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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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何時要回去蹲?
2025-09-12 16:11 發佈
司法解決不了
看來要出事了
沒有司法,只有綠色奇跡。
怎麼有種不意外的感覺~?
黨證無敵.......
歹戲拖棚
stoak wrote:
北檢抗告成功...(恕刪)





柯P現在再回頭加入塔綠班還來得及嗎?

他曾為保釋阿扁,讓這個史上最貪的”台灣之子“在外面逍遙自在,為塔綠班立過功

也為奪下台北市長不惜未審先判的唬爛台北市有五大弊案

還曾讓他阿公的死法多達八種版本,我們至今仍不知道當初他的阿公到底怎麼死的

更不惜在明知道自己民調老三的情況詐騙全台說他是老二,故意參選好讓賴桑奪得總統大位禍害全台。

賴桑能有今天,難道不是拜柯P之賜嗎?

好歹人家也自稱是墨綠的,而且還是真的為党立過功,流過血的自己人,賴桑一選上就過河拆橋,還把他往死裡整,這樣對待一位勞苦功高的自己人,不怕讓天下寒心嗎?
stoak wrote:
北檢抗告成功...(恕刪)
中秋節前吧,

這樣才夠狠!!
同一天,看看陳怡君

黨證才是無敵,真的
北檢提告成功不意外

回去也好,不用再受辱戴腳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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