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急了,一直洗地罰金宣稱從20W、300W一直加碼到1430W問題是,你罰在多也不要廠商繳罰款,只是嘴砲數字,事後以廠商有改善,直接1毛不用繳我就問:你罰了之後,廠商有繳完罰款嗎 ? 沒繳罰款,你有搜索、羈押廠商、一干關係人等嗎 ?現場14人抓了12人,最後才押了2人,當觀眾不知道是在演戲 ?現在標案再多也很難呼嚨人民,只要沒看到有搜索、繳罰金、押人審訊,這不是一句案情偵辦中要保密30年可以交代過去的,你風向是帶不動的。
Moralsense wrote:億來億去的"生意"這...(恕刪) 貓膩在,說有罰,但有繳嗎 ?一般綠色劇本是:行政裁罰天價罰款,一毛不繳,事後風頭過了再以有悔意,行政判定免罰。你就算再加2個0,反正不用繳錢,單純嘴砲,是想呼嚨誰 ?
nwcs wrote:行政判定免罰。 台灣政府的正常操作,根本沒在怕的,因為縣市長都演到震怒開罰,後面風頭過就沒事了,這種對環境影響重大的就是要立個新法做處罰條例,但立法有人敢去做嗎,應該沒黨派敢作,後面罰款其實是法院判的,到時縣市長又可推託到行政法院去,所以又轉回法律的問題,立法就是這樣空間開很大,立法院行政院都沒責任嗎?
nwcs wrote:被逼急了,一直洗地罰...(恕刪) 沒錯正常應該是追回所有(2~3億)的犯罪所得再罰幾倍再以第三方檢測安全無毒的土壤回填應該立法至少如山老鼠罰則論處並不得緩刑甚至因回填廢棄物可能汙染地下水導致民眾健康危害或死亡依毒性不同以預謀/故意殺人罪論處這些都不做只會天天正露丸(震怒王)罰款不痛不癢難道是犯罪集團共犯?一條龍?像律師加入詐騙集團一般
Cornelius wrote:再以第三方檢測安全無毒的土壤回填 他不填,政府可以直接發標回復原狀並執行假扣押,再向廠商求償,不給就法拍相關財產。不聽話的,還能限制住居,以防潛逃。但,DPP地方市府、中央檢幹了甚麼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