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隊員送回收電鍋給拾荒婦被起訴 趙少康:環境部應表揚

清潔員送拾荒婦廢棄電鍋殘值僅32元,卻被告貪汙起訴。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今天表示,這麼多官商勾結、詐騙害人、官員貪汙的案件都被縱放或者輕判,反而對手無寸鐵的小老百姓追殺到底。清潔員不只不該被辦,環境部還應該好好表揚他一番。

趙少康說,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值勤時,發現被丟棄的電鍋還能用,就送給一名家中無電鍋煮飯的拾荒婦,希望婦人可以吃到熱食,竟然被檢舉,還真的被起訴。雖然被檢舉了,這名清潔隊員也沒有直接要回舊電鍋,而是自掏腰包買了新電鍋送給拾荒婦。



台灣就是有太多正義磨人

這種事是誰檢舉的???

2025-09-10 14:17 發佈
台灣已經沒有情理法了喔,只有法而已

正確的做法是跟婦人說那邊有沒人要的電鍋,

我去上個廁所,等等過來收,這樣不就好了。科科!!
mark0826

今天看新聞,環保局的發言人還說沒辦法,公務機關只有法理情,犯法就是送辦。那奇怪了,看了很多執政黨幹部,明面被貶官的,隔沒一年就升官去了,這是怎麼回事?

2025-09-10 15:47
知道他拿走電鍋的就是同單位的清潔隊員而已,其他人誰會知道他拿走電鍋。
丟的那個事主,出來說一句話就解決了
不就立院要趕緊去修法嗎?
mark0826

微罪不舉,其實就檢察官不敢寫報告不想扛責任而已,30幾塊錢殘值的廢棄物,也要搞到上新聞發新聞稿,再來靠妖說人力不足,案件堆積如山,這種十分鐘就能簽結的鳥案也要搞好幾天,這不叫忙,這叫沒效率。

2025-09-10 15:50
Brian 168

本來就有法,不再嘴刪預算嗎?

2025-09-10 16:04
有些滿嘴狗糧的垃圾
不知道什麼叫不起訴處分嗎?
微罪不舉

選舉贈送50元的廣告品都行

廢棄物殘值不足50元

是政治腦法官嗎?
jasonhustock wrote:
清潔隊員送回收電鍋給拾荒婦被起訴 趙少康:環境部應表揚


給賴總統一個挽救民調慘狀的建議:站出來表態,如果法院判刑確定就會立刻以總統職權宣布給予特赦!!!
這個國家早就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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