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藥物被換這件事情 , 若有證據(猜測江組平手上有)那不去和解就一定是七年以上 ,副總願意出和解金嗎?還是如聲明所說 , 「絕不護短」?幫他出和解金也是護短的一種喔.真的不護短就是讓他去蹲監獄七年以上
Harvey norman wrote:強姦,誘姦,迷姦都是公訴罪公訴罪沒辦法變非公訴罪 提告了? 立案了? 起訴了?1. 還沒正式立案之前都還可以想辦法讓被害人不要提告,或改變說詞、改變提告的罪刑2. 就算提告了,受害者的說詞如果對被告有利,那就可能不起訴或無罪 (要看受害者怎麼說)。當然這只是針對 目前 龔姓父子如果有跟江祖平和解 這件事來就事論事,我個人還是認為如果龔姓男子犯了法,就應該受法律制裁。
SteveJTY wrote:當然這只是針對 目前 龔姓父子如果有跟江祖平和解 這件事來就事論事,我個人還是認為如果龔姓男子犯了法,就應該受法律制裁。 和解應該是民事上的賠償展現良好的犯後態度有助於爭取輕判但是這三立副總兒子很囂張而且據說有多名被害者女權團體完全不關心這個案子不知是死光了還是畏懼背後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