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委任律師指出,因另案確定判決民視、周玉蔻要連帶賠償200萬元,民視第一次加計利息已支付給趙少康102萬6663元,第二次再支付103萬1359萬元,總共已付出205萬8022元。依照民視和周玉蔻的合約規定,如周女造成民視損害,民視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因此提告一部請求周女賠償150萬元。
周玉蔻委任律師則認為,合約並未規定連帶賠償內部應如何分擔,且本案依民法第280條但書規定,民視請求損害賠償,是由民視單獨負責是由所致,因此民視應全數負擔賠償金。
周女律師說,節目是預錄的,民視節目播出與否、播出內容都是由民視決定的,周玉蔻只是節目主持人,信賴民視審核,若有第三人請求損害賠償,應是由民視單獨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