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翁曉玲立法委員FB

今晚知道很多山友對曉玲提案「#禁止在國家公園內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修法感到憂心,擔心是否會影響到未來登山安全 。在此我要強調,本次國家公園法的修法,是 #禁止在國家公園區內鋪設大型光電和風機設備,並不是要全面禁止小功率且為自用的太陽能發電, 例如在小木屋和氣象站的屋頂上架設的太陽能板,這類發電功率極小、而且是自用、不對外售電的發電設施,不在本次修法適用範圍內,還請大家放心。
我想沒有人會同意,在美麗的國家公園裡看到一大片的光電板和相關設備廠區。我們愛護山林、支持生態環境永續,自然必須要限制在國家公園區裡面各類破壞行為,以避免發生像是高雄大樹區因再生能源開發,數十公頃山頭被夷為平地,和丹娜絲颱風過後受損的太陽能光電板,四處散落,佈滿農田及海面的憾事。
不只是我和國民黨委員著手提案修法,加強再生能源設備設置場域管理的問題, #民眾黨團也提案修環評法,朝強化在國家公園區設置光電板的環評規範,這是藍白的共識, #不容許讓國家公園成為下一個光電受害者。
很感謝有熱心的朋友們對本法案提出的建議, 讓我有機會說明法案的內容和精神。如果因為法條文字不清楚、造成誤會, 待日後有排案修法時,我會再行條調整,力求規範對象和範圍清楚。
有人告訴我說,因為我提案刪了文化部的追加預算, 所以惹腦了青鳥和飼主們不高興, 又要來造謠攻擊我。
唉!奉勸這群人,與其搬弄是非 、造謠生事,不如好好做點正事, 台灣需要更多善的力量, 去做更有建設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