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罷免是公民權益但如果台灣一直有罷免的氛圍是否會導致該政治人員 無法大展鴻圖比如稍微得罪反方 就會被送去罷免 然後開始 罷免戰如果不是甚麼罪大惡極是不是不應該隨便聯署罷免?不然稍微想改革 都會被上升到罷免這樣政治人物只想穩穩做慢慢做我只是覺得最應該罷免的是 歷屆桃園市長人行道不蓋就是不蓋!
happyhughworld wrote:雖說罷免是公民權益但...(恕刪) 現在還可以司法戰啊 就算沒罷掉 隨便告個輕罪 比如抄襲自己的論文 直接罪行重大 三審定讞就給你解職直接指派 看你怎麼玩[主辦協辦 主審邊審都是我的人 怎麼跟我鬥.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