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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綠委反對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綠委反對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重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也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在第286修法時,以表決方式處理,與會的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
2025-07-18 13:01 發佈
wrq0049 wrote: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綠委反對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加重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也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在第286修法時,以表決方式處理,與會的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


民進黨執政

殺人者皆可教化

這也是給他們重生的一個機會

問題就是?????

無辜被殺掉的人

民進黨是忘了 害怕想起來

王八蛋~~~
是哪45個綠委反對
黑色咆哮

那些優良不會被罷免的立委

2025-07-18 17:23
張政之

邱議瑩案錯案成同意^_^

2025-07-18 21:55
wrq0049 wrote:
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

反對的理由是??可教化??
wugoson

[笑]

2025-07-18 14:16
黑色咆哮

殺人犯絕對都不是雜質,民進黨誓死捍衛。

2025-07-18 17:24
非民進黨政績所以要反,真垃圾
stoak wrote:
是哪45個綠委反對

在野提案,為反對而反對

wrq0049 wrote: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恕刪)


討論第286條修法時,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質疑,第286條修正後的罪刑與第272條之1幾乎相當,難見差異,他質疑民眾黨是以民粹方式處理。
=>內容幾乎相同? 法律是咬文嚼字的 一字之差 失之千里 法官可以為之解釋 幾乎相同 就是有所不同 在攻防時依字之差 就能造成很大差異 吳大立委不知道嗎? 還是沒有這種素養?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稱在野黨立委是「不入流的政治家」,沒有人反對虐殺兒童處極刑,但不能亂修,應該放在殺人罪章,卻放在傷害罪章,不要以為定在7歲以下就可以杜絕,不要倉促立法,依剴剴案的情況,給他來審照樣可以判到死刑
=>放殺人罪? 那虐童者主張無殺人意圖 只是傷害時 不小心過重 檢察官還要證明有殺人之意圖 才能飲用殺人罪 哪一樣對兒童較有保障? 
=>依剴剴案的情況,給他來審照樣可以判到死刑 隨便引用法條 由此可知民進黨根本沒有法律概念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今日藍白表演積極,但在剴剴案發生後表現冷血無情,保護兒少應從制度開始
=>民進黨現在連演戲都不肯了 心中只想著 貪汙 大罷免
wrq0049 wrote: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綠委反對

只要是國民黨同意的, 民進黨就反對到底!!

台灣人的民意, 在民進黨眼裡就是一坨""....



其實這跟年齡也沒什麼太大關係
虐死比直接殺害來說,死者所受的痛苦根本無法相比
但一直以來虐死案件都說沒有殺人犯意,常用過失致死或傷害致死來判
死者的痛苦越大反而判得越輕?這根本就有病
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
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
45綠委全部投反對票。
這種民進黨....你們綠蟲支持的下去?
Sensation owner

青鳥黑熊好像都沒什麼良心?真的越來越像是蓋世太保... [嘆氣]

2025-07-18 13:37
AJ-Hau

40%愛的就是這一味~

2025-07-1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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