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好棒棒!!!
就算大罷免沒有達標,
還有後招等著,果然是院長人才!!!
新聞來源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大罷免之後,還有《刑法》100條會伺候藍委,引發議論。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9日)批評,柯建銘狠狠打臉過去一直主張廢除《刑法》100條的民進黨,也狠狠打臉了賴清德,「台灣民主要往前走還是後退?相信賴清德非常熟悉這句話」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柯建銘好棒棒!!!
就算大罷免沒有達標,
還有後招等著,果然是院長人才!!!
新聞來源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大罷免之後,還有《刑法》100條會伺候藍委,引發議論。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9日)批評,柯建銘狠狠打臉過去一直主張廢除《刑法》100條的民進黨,也狠狠打臉了賴清德,「台灣民主要往前走還是後退?相信賴清德非常熟悉這句話」
刑法第100條,是民國24年(1935)1月1日國民政府頒布之〈中華民國刑法〉中有關內亂罪的條文之一,其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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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疵
綠色恐怖要來了


鐵牛CEO wrote:
刑法第100條,是民國24年(1935)1月1日國民政府頒布之〈中華民國刑法〉中有關內亂罪的條文之一,其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除了這兩個:破壞國體、顛覆政府,其他的應該都不難理解~
破壞國體 = 『破壞國體係指破壞我國做為一民主共和國家之基本體制,例如將國家體制改變為獨裁政權或君主國家。』
網路上找到的,不曉得有沒有其他解釋?~
至於顛覆政府嘛......按照當前賴+柯的模式,這四個字簡單來說應該指的是:沒有跟我大民進黨站在同一陣線的人~
是說...第二點真的落實了,跟把民主共和國家的基本體制變更成獨裁政權體制有啥差別?~
我大民進黨自己都不會精神錯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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