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29日在新竹市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的第三講「憲政體制」。他直指「不是表決多數贏就可以」,批判在野黨過去1年在立院強推7項爭議法案,並細數從野百合到大罷免的公民運動,非政黨能主導或阻止,而是直接民權,強調總統是憲法的守護者,有責任維護憲法的五權分立,確保國家體制的完善。
賴清德昨在演說中,細數憲法創立過程,並強調不是有憲法就有民主的憲政體制,他表示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沒有派員參加,歷經7次修憲,才建構起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共同意識。
翻譯:我就是憲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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