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要凹,美國憲法草案的會議代表也不是普選的呀!!

扭曲歷史說台灣沒派人參加制憲,
被打臉之後又說參加的人不是普選產生,
怎麼不說不是民進黨派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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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憲法草案的會議代表是由各州自行選派產生的,並非由全國統一選舉產生。

這場會議稱為費城制憲會議(Philadelphia Convention),於 1787年5月到9月在賓夕法尼亞州費城召開,原本的目的是為了修改《邦聯條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但最終制定了全新的《美國憲法》。

代表的產生:
1.各州立法機關任命:
代表由各州的州議會或州政府指派,而不是由人民直接選舉。這在當時是常見的做法,因為美國尚未形成強烈的「全民選舉」觀念。

2.參與州數與人數:
13個州中有12州派代表參與(羅德島拒絕參與),總共有55位代表陸續出席,但實際簽署憲法的有39人。

3.代表背景多為精英階層:
包括律師、地主、商人、退役軍官等,大多受過良好教育、社會地位高,例如:喬治·華盛頓、詹姆斯·麥迪遜、本傑明·富蘭克林等。
2025-06-30 13:10 發佈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扭曲歷史說台灣沒派人參加制憲,
被打臉之後又說參加的人不是普選產生,
怎麼不說不是民進黨派的不算!!!

好吧,就算當時台灣沒普選,所以其他地區有普選?

這不就剛好說明台灣是當時一個省,然後現在的台灣省不見了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扭曲歷史說台灣沒派人參加制憲,
被打臉之後又說參加的人不是普選產生,
怎麼不說不是民進黨派的不算!!!


乾脆說沒有電視辯論的不算.......
當為本文作者大大鼓勵一番。
垃圾不分顏色 wrote:
扭曲歷史說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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