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各自說明,不再討論。
佔用版面,抱歉~
一切依照制度,這種做法無疑包含了個人情緒發言。
台灣為民主國家,要去哪,那是個人的自由,只要不損害國家利益,都應該給予尊重,且國家已發出旅遊警報。
如果有損害國家利益,就依照制度辦。
官員的高度,格局,高度,包容,應該要有容納百川的胸懷,不是嗎?
我一開始問梁提建議這件事需要什麼權力嗎?如果有,你就說需要誰誰誰授權,或哪裡的規定有寫到;如果沒有,就講沒有。這就結束了。
但你沒回答,只是把問題再講一次:「他有什麼權力對一個平民百姓提出這種”建議”?」並岔題問到:「這個平民百姓有需要他的”建議”嗎?」我才繼續留言。
你可以認為梁的建議不好,或你說的「格局不高」,但這是對建議內容的評論。你要把提建議這件事講成「需要被賦予權力才能做的行為」,我就不懂了,所以才問你。
我們之間的留言,充其量就是閒聊性質,沒必要開一篇,更別說放到新聞版。說什麼「幫我開樓」,我可沒提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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