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證、裁判、主辦單位都是我兄弟」——台灣司法這齣戲好看嗎?

看某案子被高等法院駁回,就高潮的人,喊司法公正獨立?!

其實應該去了解到台灣司法的任用,你就會發現,台灣司法有獨立性嗎?!

法官是[審查]檢察官提出的證據是否完整和有效性。

讓我們看看這些大頭是如何任用的:

A.檢察總長:總統任命,立法院同意。
(檢察總長沒有換人,還是一黨獨大,選出來的自已人。)

B.司法院院長:總統任命,立法院同意。
(現在要換了,但總統提出的人太爛,還沒通過,空著)

C.高等法院:司法院遴選委員會選出,總統任命
(遴選的委員是司法院找來,簡單說就是自已人選自已人)


看到這裡,你就知道審檢一家親啊。XD

就會發生以下假設性的情況,是我夢到的:

==========
總統下命抓人,[檢察官]抓來了,但證據不夠,[基層法官]要放人,[檢察官]上訴給[最
高法院],說你[基層]不聽話。[最高法院]就發還給[基層法官]。變成輪迴了,[基層法官]退回羈押,[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發還。退回->上訴->發還。

==========

結果,[檢察官]和[最高法院]就同一立場,自已人。

所以,周星馳名言是對的:「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

台灣司法獨立嗎?!總統司法權不夠大嗎?XD

如果司法院改成像國外,是由法官自已內部投票選出來,才有可能獨立出來。

PS.如果你覺得司法獨立,那是因為執政黨不想搞你,你太小,哈哈。
2025-06-13 11:51 發佈
美國聯邦法官12日下達一項臨時禁制令,指示美國總統川普交還加州國民兵的指揮權。

======

這才叫「獨立性」,台灣的司法.....看柯案、罷免綠委案就知答案了...
法官 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如果那叫不夠獨立
那上面提到的
就不要總統任命也不用立法院同意
司法院自行產生
那就會比較獨立嗎?


一下子講到重點、毫無拖泥帶水

不推不行
台灣就笑話
都解嚴40年 繞了一圈 還是在原地踏步
台灣民主 本來就是笑話
基本上就是相互掩護,

製造混亂,再借機甲方出拳打受害者,乙方出腳踹受害者。

等到盤問,甲方說我沒有出腳,乙方說我沒有出拳,結論:甲方、乙方無罪。

受害者的傷就自己吞。

如果今天甲方、乙方犯罪行為,沒辦法治罪,

只是受害者沒事了,可以回家,

我還真瞧不起幫受害者打官司的那一群人。

也代表司法公正及正義只是個屁。
一切都是岩里政男氏亂修憲導致的結果

總統不斷擴權

導致總統專政

完全掌控行政及司法

有權卻無責
nicewawa wrote:
一切都是岩里政男氏亂修憲導致的結果

總統不斷擴權

導致總統專政


從李登耀到現在的老賴,中間還有做兩任的馬英九有機會撥亂反正。

做了嗎?沒有嘛
當大部分的台灣人,一致認定現今的皇后就是個站壁接客妓女時....
埋冤國有35%低智失憶並集體罹患重度"失德哥爾摩症候群"的選民,投票率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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