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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岸條例第9條之1 >> 絕對沒有違憲!!!!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臺灣地區人民已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其在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向內政部提出相關證明者,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註銷你戶籍,然後不註銷國民身分
要拔掉你的權利
還要你負擔責任和義務
這絕對沒有違憲!!!

黨是偉大的!!!

有錯也是藍團夥以前造成的
跟黨絕對無關!!!

張立齊
你就認命吧!!!

2025-06-06 21:05 發佈

通通有

默哀一分鐘

聯合報的報導,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定居證發放給已經被批准來大陸定居落戶的台灣居民短期持有的一種臨時性、過渡性證件。持有定居證不等於已經取得大陸戶籍。


兩岸條例第9條之1的規定「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張立齊根本就還沒有拿到大陸的身分證,陸委會在急什麼?那就依法行事,目前根本不能註銷台灣戶籍。他現在拿的是定居證,還沒有在大陸設籍,陸委會擴大解釋,已經違法了。


大陸配偶結婚來台灣先拿居留證,滿6年拿到台灣身份證,三個月內要回去大陸註銷戶籍繳回身份證,否則會被註銷台灣戶籍。也就是說,兩岸同時擁有戶籍期間最多只有三個月。在大陸那邊的定居證,就相當於大陸配偶的居留證。


張立齊現在被註銷台灣身分證,也沒有大陸的身分證,變成兩岸的人球,建議他向國際控訴台灣政府政治迫害。

這有判例
最多只能處理戶籍

否則

通通有
再次向黨默哀一分鐘


這次陸委會在「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這部份動手腳,實在很難看

被除籍麻煩了,統戰難以持續
失去統戰價值,在那邊也難混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8794358

對此,張立齊在《環球時報》9日登出的專訪中表示,他是突然被朋友告知,才知道自己的台灣身分已被取消。陸委會在無證無據和無法可依的情況下取消其台灣身分,導致他變成「流浪地球人」。


張立齊在專訪中提出,請陸委會說清楚大陸定居證與大陸身分證的「連續關係」在哪裡。他質問陸委會,「有什麼權力用一張嘴修改台灣的法律、踐踏台灣的法律,台灣還有法治還有民主嗎?」


張立齊表示,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是他在金門大學的老師,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廢除台灣身分,不包含定居證,邱垂正非常清楚,「竟有這種老師,一心一意戕害學生的人權!」


他表示,其大陸定居證已經失效快一年。「我肯定你沒有證據,所以本人鄭重籲請陸委會拿出證據,證明本人現在持有有效期內的定居證,公布給大家。」


張立齊並指控民進黨當局故意混淆台胞證、居住證、定居證三種功能各異的證件實質。大陸官方公布的信息顯示,定居證是發放給批准定居落戶台胞的臨時性、過渡性證件,持有定居證不代表已取得大陸戶籍,且台胞若六個月內不辦理落戶手續會被取消定居資格。


「陸委會是專職管理兩岸事務的機構,會不知道什麼是定居證嗎?什麼都搞不清楚,台灣人民要你陸委會這個機構幹嘛?」


張立齊說,民進黨當局取消他的台灣身分,目前他又沒有大陸的身分證,沒有辦法以大陸人的身分申請去台灣,很明顯,民進黨就是不希望他回台灣。


但他也表示,「對我個人來說,這反而是一種『擺脫』。從2024年民進黨當局就說要幹掉我,沒事就折磨我一下,但以後我可以擺脫『台獨暴政』,現在強加給我們台灣同胞的枷鎖在我身上就不存在了。對我來說,我得到的是更多的自由,我的人身自由不會再被『綠色恐怖』限制。」


對此,張立齊在《環球時報》9日登出的專訪中表示,他是突然被朋友告知,才知道自己的台灣身分已被取消。陸委會在無證無據和無法可依的情況下取消其台灣身分,導致他變成「流浪地球人」。


張立齊在專訪中提出,請陸委會說清楚大陸定居證與大陸身分證的「連續關係」在哪裡。他質問陸委會,「有什麼權力用一張嘴修改台灣的法律、踐踏台灣的法律,台灣還有法治還有民主嗎?」


張立齊表示,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是他在金門大學的老師,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廢除台灣身分,不包含定居證,邱垂正非常清楚,「竟有這種老師,一心一意戕害學生的人權!」


他表示,其大陸定居證已經失效快一年。「我肯定你沒有證據,所以本人鄭重籲請陸委會拿出證據,證明本人現在持有有效期內的定居證,公布給大家。」


張立齊並指控民進黨當局故意混淆台胞證、居住證、定居證三種功能各異的證件實質。大陸官方公布的信息顯示,定居證是發放給批准定居落戶台胞的臨時性、過渡性證件,持有定居證不代表已取得大陸戶籍,且台胞若六個月內不辦理落戶手續會被取消定居資格。


「陸委會是專職管理兩岸事務的機構,會不知道什麼是定居證嗎?什麼都搞不清楚,台灣人民要你陸委會這個機構幹嘛?」


張立齊說,民進黨當局取消他的台灣身分,目前他又沒有大陸的身分證,沒有辦法以大陸人的身分申請去台灣,很明顯,民進黨就是不希望他回台灣。


但他也表示,「對我個人來說,這反而是一種『擺脫』。從2024年民進黨當局就說要幹掉我,沒事就折磨我一下,但以後我可以擺脫『台獨暴政』,現在強加給我們台灣同胞的枷鎖在我身上就不存在了。對我來說,我得到的是更多的自由,我的人身自由不會再被『綠色恐怖』限制。」


另一方面,張立齊又稱,他還是會打行政官司,目前在找合適的律師訴訟,也希望和台灣的「有志之士」一起商量研究,怎麼讓民進黨遵紀守法。

看到上面這一則新聞,才知道大陸政府發的定居證跟台胞證一樣,也是有期限的。只要有期限就不會是身分證,也當然就沒有設籍。

hl4su3a8cl3 wrote:
被除籍麻煩了,統戰難...(恕刪)


笑死人了,
這麼好的反民主教材才好用咧。
shukae wrote: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臺灣地區人民已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其在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向內政部提出相關證明者,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法規很明確列在這裡...並沒有包括所謂台胞證、居住證、定居證...

除非是實質設有戶籍或是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要不然領中國大陸的其他證件哪裡違法??
warrenwang111 wrote:
要不然領中國大陸的其他證件哪裡違法??


黨說你違法你就是違法
在那邊BBB啥呢!!!
不爽就去釋憲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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