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官認為羈押無關是否犯罪 ,言下之意就是 我爽關你多久 就關你多久!!!沒錯,未來政府對你不爽,當局只要找檢警羅織你一個小罪名,就可以把你丟到土城,自己想辦法做無罪辯護。沒錢請好律師的人,或是不認罪的傢伙,就是準備爛死在監獄。欸,好像回到以前的台灣!未來台灣的秩序和治安都會很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