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譴責藝人?

中國是比較大的公司,台灣是比較小的公司。中國給的錢多,就跳槽了,有什麼可譴責的?
2025-05-20 8:48 發佈
震旦之光 wrote:
為什麼要譴責藝人?


你是說去中國發展的藝人吧?
原因很簡單
文化部的預算250億
利用消去法之後
剩下的就可以多分一些
這樣養出來的也比較忠心
連媽祖的信眾不支持民進黨,都被民進黨講成媽祖是中國的統戰工具了,照民進黨德的尿性去譴責藝人有什麼好奇怪的?
震旦之光 wrote:
中國是比較大的公司,...(恕刪)



黃安/劉樂妍/娜娜就欠譴責
震旦之光 wrote:
為什麼要譴責藝人?


民進黨一黨之私的作為

跟台灣人無關!!


震旦之光 wrote:
中國是比較大...(恕刪)
古代帝王看你不爽,不須理由,直接問斬,現在的民進黨溫和不少,但同一思路.
BigMac4Diet

不是要斬,黨要你生不如死......不信看看柯文哲

2025-05-20 10:08
leeluke168

沒錯

2025-05-20 10:34
因為藝人有知名度而且通常不會回應這類的譴責
他們都是'其餘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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