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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烏龍!高雄警誤將散步女當通緝犯同夥 抓進所兇「不要再裝了」

udn 社會 法律前線
搞烏龍!高雄警誤將散步女當通緝犯同夥 抓進所兇「不要再裝了」
2025-04-18 13:36 聯合報/ 記者
林保光
/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1名林姓女子昨晚到高雄文化中心還書後,散步時卻被鳳山警分局員警當成毒品通緝犯的同夥,被帶回派出所1個多小時,警方才確認抓錯人。


「警察亂抓人」的貼文今天網路流傳,高雄市警鳳山分局表示,是忠孝路派出所員警誤會,警方承認錯誤。



據了解,林女的遭遇今天流傳網路,內文表示昨晚8點多,林女去文化中心還書後,要散步時,突然有3名男子圍住她,其中2人抓住她的手,一直說他們是警察,問她剛剛「車上的是誰」,她說她沒搭車,「你們是不是認錯人了」。


但是,林女說,「警察就很兇」要她不要再裝了,說車上的人是通緝犯,一再問「剛剛在車上的是誰」,員警就越來越兇越問越大聲。


林女請旁人報警,不久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到場,確認林女的身分,且無通緝資料。


林女當時很害怕,仍被員警「又推又拉的把我押上警車」,她反抗了一下,還是被帶去鳳山警分局忠孝派出所,質問她「車裡面是誰,他去哪裡,你為什麼要包庇你男朋友,他是毒品通緝犯」,其中1名警員還問她「你不說你今天就準備睡派出所,等我把你移送地檢署,你自己跟法官說,我要告你妨礙公務和傷害罪」。


直到昨晚10時許,警方調閱相關監錄系統才知道搞錯對象,讓林女離開。


鳳山警分局今天表示,因接獲1名毒品通緝男子出現文化中心,趕到時,對方開車衝撞停車場柵欄逃逸,因有人指林女從車上下車,才上前盤查林女,帶返駐地查證,經查證該女子非相關當事人,對於所造成的誤會與驚擾,警方深表歉意,並由分局長親自向當事人說明與致歉。警方另將依規定議處與追究考監責任,同時強化員警教育訓練。

真可怕
2025-04-18 14:25 發佈
所以警察用甚麼名義把人帶回警局?

整天罵對岸無人權, 綠共還不庭的跟對岸紅共看齊勒
因接獲1名毒品通緝男子出現文化中心,趕到時,對方開車衝撞停車場柵欄逃逸

那警察不去追捕逃犯 ..... 卻在現場找人問案 !!!!
這些警察腦子有病 ???

還是 知道是誰 不敢追 ????
不去:妨礙公務
去:自願配合調查

結論,穿制服的有各種方法就是把你押回警局


nerdwannabe wrote:
所以警察用甚麼名義把人帶回警局?
bdp2600 wrote:
高雄警誤將散步女當通緝犯同夥 抓進所兇「不要再裝了」



高雄市, 民主聖地中的蛋黃區...

散步被抓是剛好而已


不認罪, 就拿隻USB碟當證據...

再不認罪就公開清涼內容....



市長陳其邁不用負責嗎??

市長陳其邁不用道歉嗎?



1、高雄文化中心:苓雅區

2、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到場,確認林女的身分,且無通緝資料
管區制服警到現場確認了,此人身份沒有問題

3、還是被帶去鳳山警分局忠孝派出所:
你鳳山區的不甩在地管區確認,硬是要把人押回你鳳山區就對了


告到這三個永遠穿一毛三制服


bdp2600 wrote:
高雄1名林姓女子昨晚到高雄文化中心還書後,散步時卻被鳳山警分局員警當成毒品通緝犯的同夥,被帶回派出所1個多小時,警方才確認抓錯人。


「警察亂抓人」的貼文今天網路流傳,高雄市警鳳山分局表示,是忠孝路派出所員警誤會,警方承認錯誤。



據了解,林女的遭遇今天流傳網路,內文表示昨晚8點多,林女去文化中心還書後,要散步時,突然有3名男子圍住她,其中2人抓住她的手,一直說他們是警察,問她剛剛「車上的是誰」,她說她沒搭車,「你們是不是認錯人了」。


但是,林女說,「警察就很兇」要她不要再裝了,說車上的人是通緝犯,一再問「剛剛在車上的是誰」,員警就越來越兇越問越大聲。


林女請旁人報警,不久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到場,確認林女的身分,且無通緝資料。


林女當時很害怕,仍被員警「又推又拉的把我押上警車」,她反抗了一下,還是被帶去鳳山警分局忠孝派出所
先示範操作對岸模式在台灣
bdp2600 wrote:
udn 社會 法律前...(恕刪)

很好啊~

讓百姓提前適應納粹治下的生活,

未來民進黨獨裁統治國民才不會反抗
沒有逮捕令或是抓到犯罪事實是不可以隨便抓人的
對岸都不見得敢這樣玩好嗎
dfmtf

有人指證不就是犯罪事實,還是台灣認為證人不可信

2025-04-18 16:02
mourningtw

所以有人說你犯罪了,你就要被抓起來問,什麼證據都不用?

2025-04-18 23:41
Wild Coyotes wrote:
2、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到場,確認林女的身分,且無通緝資料...(恕刪)


這女的按警察當場的資料就是一個現行犯,新的現行犯怎麽靠警察的舊記錄證明無罪
只是警察收到的證據是錯的而已,所以不就要先拘捕,再等進一步資料核實

如果警察當場的資料是真的呢,但重看監控要等一小時
那警察要先放人,等一小時再通緝,這一小時人去那裡,誰會知道,把掌控的罪犯放走,然後找不回人,誰負責
mourningtw

連毒品都沒搜到,甚至不是在車上抓人叫什麼現行犯,他的證據只有一個警衛說看一個女的下車,那叫傳聞證據,後面什麼補強證據都沒有找到,你以為分局長道歉假的喔

2025-04-18 23:40
xattacker

他有什麼現行?完全沒提到啊

2025-04-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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