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分裂」:台灣籍出版商富察獲刑3年
德國之聲
2025年3月26日 週三 下午9:37
(德國之聲中文網)台灣媒體引述消息人士稱,移居台灣多年、具滿族血統的富察已取得台灣身份證,2023年3月他返回上海時,被大陸國安單位秘密拘捕。被捕原因主要是八旗文化“出版許多違背中共史觀,以及與中共意識型態相左的書籍”。
富察在大陸失聯一個多月後,中國國台辦證實他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接受國家安全機關調查。
今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已依法辦理「楊某淵(楊智淵)分裂國家案、李某賀(李延賀)煽動分裂國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這是中國方面首次將富察案明確列入「重大危安案件」。
中國國台辦3月26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被日本廣播協會(NHK)記者問及富察案的詳情。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回答說,李延賀(富察)已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李延賀案,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宣判後,當事人當庭表示服法認罪,在法定上訴期內未提起上訴,相關判決已依法生效。”他還說,作為發言人,“我本不願公開談論具體細節,民進黨當局一再炒作司法個案,誣蔑抹黑大陸司法體制,完全是別有用心的。”
lkk77 wrote:
「煽動分裂」...(恕刪)
你不會覺得丟臉?
富察在中國接受過審判才定罪、執行
亞亞的狀況,有經過司法審判?有維護當事人的法律權力?
你覺得,沒有經過司法審判就可以用行政命令侵害你的言論自由、驅逐出境的做法值得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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