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講清楚了 民進黨怎麼讓北檢怎麼政治迫害柯文哲
還是一句話 造謠 抹黑 栽贓的死全家
你可以不喜歡你對手 不過不擇手段去陷害對方就超過了
截自柯文哲 FB
20250320 柯文哲案小編速記
去年九月,我被收押,前四個月,我連抗告都沒有,我自認坦蕩,就讓你們去調查,應該很快就會澄清,結果竟然被收押禁見到現在。一直到起訴之後,我讀了起訴書,還有這三個月在獄中看了很多筆錄,才有機會以其他角度檢視京華城案,才恍然大悟,原來檢方是有罪推定,已有既定的立場,根本在羅織罪名而已;配合 #鏡新聞,一搭一唱的抹黑。
京華城和議員有金流,這個我們不知道,更何況金流發生的時間是在容積率通過之後,當時我們更不會知道,相信除了當事人,也沒人知道,而且金流的事情,和我們也無關。我就明白講,台智光案有議員被收押、有哪個公務員被押!?不是公務員每件事都有關係。
議員給公務員壓力,也沒人向我報告。以我們晨會的制度,有遇到困難,不好解決的,就去晨會掛號,安排時間來報告,我們就會討論,也會有會議記錄,會有明確的結論以供執行。台智光案、北士科案,晨會報告應該都在3次以上,我們也都有正式的會議記錄。對我而言,局處能自己處理,就自己處理,有問題,才進來報告。長官每天要應付的事情很多,所以只處理三種事情,緊急、例外、訂規則。什麼是緊急:血在噴,血壓降到60幾,這是緊急,當然不要討論了,直接下命令,大家聽令執行就是了。例如CPR要不要裝ECMO?可以想30秒。想太久了,大腦缺氧,就算救回來,也是植物人,乾脆不要救。但是立刻裝ECMO,ECMO不但貴,而且併發症很多,有可能不但沒救回來,還死得更慘。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有裝ECMO 的check list暫定版,而且隨著科學進步,還不時在修改,訂規則就是SOP的意思。所以長官只處理緊急、例外、訂規則。一定要用這種文化才能有效的做事。
我沒參與容積率的決定是真的,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人說我去指示京華城什麼事,所以檢方只好 #羅織罪名。
在起訴書中提及柯文哲指示市長室秘書打電話、傳LINE訊息給公務員施壓本案。「我絕對沒有指示市長室秘書去對公務員做京華城有關的指示,因為我根本沒管本案,也不知道其進行情況,當然不可能有指示」。
檢方傳訊了一大堆證人,唯獨這件事不調查,故意要抹黑我參與本案之進行。我再說一次,#我沒有指示任何市長室秘書去告訴任何公務員在京華城案要做什麼?請調查清楚,檢方不調查澄清,故意用影射抹黑的手法。「市長室秘書打電話」、和「柯文哲指示市長室秘書打電話」,這是完全不同的,#檢方怎麼也在用抹黑的方式辦案?
現在有二個公務員號稱自己認罪,我更是驚訝。
我和 #邵琇珮 共事八年,在我印象中,她是專業、認真、負責的人。不是唯唯諾諾,是敢於提出和長官不同意見,據理力爭的人。她會明知違法,提出一個違法的方案,然後一路護航京華城?不可能!
#彭振聲 從基層公務員做起,他沒有任何政治背景,2014年透過海選方式來當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長。2014年我上任台北市長當天晚上,就把之前完工八年從沒使用過的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拆掉。 #忠孝橋引道拆除 工程延宕二十年,擺在那裡,沒人敢碰,我們用六天的時間,在過年期間閃電戰拆掉,北門重現,開啟 #西區門戶計劃,「軸線翻轉,舊城復興」,本來只是前朝政府的選舉口號,我們把它實現。後來拆除連結台北和永和的中正橋高架引道,只用了87小時。還有北流、北藝、 #大巨蛋、 #台北五大市場改建,一萬二千戶社會住宅興建。他是一個勇於任事的人。而且還是慈濟功德會虔誠的慈誠師兄,結果被檢察官說成是一個昏庸無能、圖利廠商的官員。還好我主張公開透明,從我任內開始,都委會開會是全程錄音錄影,明明他有一一問過委員有無意見?確定都沒有反對意見,才通過。怎麼檢方在起訴書把彭振聲描述成「無視都委會委員之反對意見,強行通過」。
邵琇珮、彭振聲都是認真負責的人,今天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所有在本案曾經參與、曾經蓋章的人,也是圖利本案嗎?
此外,我發現本案所有認罪的人,都是 #林俊言 檢察官訊問的。我也知道為何?因為林俊言也是用威脅、罷凌的方式對待我。他訊問我的時候,說我的USB有不雅影片,如果我不承認的話,就要交給法院,就會公開給社會大眾,對我不好。如果我承認的話,他可以把影片拿掉不交給法院。我還差點被唬住,想說是不是我被關太久,已經失憶了,哪裡來的不雅影片?還好我們家 陳佩琪Peggy家教森嚴,所以不可能會有。
沈慶京說林俊言檢察官假借視察醫院,排開律師,關掉錄音,威脅他要陷害柯文哲,才能把他減刑。而且不是一次,共有三次。
20250320 柯文哲準備庭小編速記
檢方也知道圖利罪實在太牽強,所以一定要羅織行賄的貪污罪,弄出了前金、後謝的罪名。關於210萬,每人30萬,有7個人,共捐了政治獻金210萬給台灣民眾黨,我是在獄中看報紙第一次知道這件事。我從來不知道這件事,也沒人跟我講過這件事。
檢方一開始說這210萬是為了我放水京華城容積率560%,而給的賄款。檢方說109年2月20日,沈慶京和柯文哲兩人在市長室會談,達成期約賄賂之犯意聯絡。既然只有2人會談,檢方怎會知道我們兩個人在說什麼?你們會通靈嗎?
檢方的證據是朱亞虎的筆錄,因為沈慶京從市長室離開時,面露滿意微笑。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竟是柯文哲犯罪的證據。
第一,560%容積率在106年12月都委會通過,,在109年3月行賄,為了一個已通過2年多的法令行賄,檢方的邏輯太奇怪。
第二,京華城就是不要560%,要120,284㎡之容積率才來陳情的。檢方說210萬是京華城因為我放水560%容積率的對價賄款。為什麼檢方要這麼說?只是為了朱亞虎的簡訊有560,為了羅織罪名,硬是弄一個邏輯完全不通的控訴。
本案最倒楣的是李文宗,他只是回了一個很客氣的簡訊,「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給朱亞虎,為了這一句,結果被當作貪污共犯,關到現在。當時李文宗已經去當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一年3個月,他很少回北市府,完全沒碰京華城案,他和京華城的容積率一點關係都沒有。用政治獻金當作行賄,檢方也知道太勉強,為了羅織罪名,檢方先說李文宗是管錢的,李文宗是為了2024年的總統大選才來當競選總部的財務長,在那之前,他完全沒管民眾黨和我的財務。
檢方引用張益贍的證明,知道民眾黨有職務捐,因此自以為握有民眾黨內部情報,一口咬定不管是300萬,還是210萬都是為了柯文哲的職務捐的賄款。
第一點,民眾黨的職務捐,沒有300萬,也沒有210萬的職務捐數額,因為我們的規定多重身份者,例如市長兼黨主席,只取金額最高的一項,不必重覆計算。
第二點,民眾黨因為是新政黨,不是成立的第一天就有所有的制度,所以職務捐是從2021年開始的。檢方一心羅織罪名,明知政治獻金要當賄款太奇怪,所以就說這是為了職務捐,卻不知這210萬發生的時間是109年(2020年),民眾黨的職務捐是一年後的2021年才開始的。
花這些時間,只是讓社會大眾知道,檢方在這個案子是如何無所不用其極的羅織罪名。我在剛被收押的時候,我還自以為坦蕩,以為檢方只是不清楚狀況,只要調查以後,就會還我清白,所以我連抗告都沒有,沒想到起訴之後,我才有機會讀到起訴書及各相關人士的筆錄,才知道原來檢方是故意要羅織罪名,脅迫大家陷害我,還編造各種證據來滿足他們自己幻想的起訴書, #我才知道原來台灣的司法真的是政治工具
容我再說一遍:
1. 我不知道210萬政治獻金這件事,也沒有證據柯文哲知道這件事。
2. 109年時,李文宗沒管財務。
3. 109年當時,李文宗已離開北市府去當台北市捷運董事長超過一年了,他完全沒碰過京華城容積率的案子。
4. 民眾黨的職務捐制度是110年才開始的。
5. 民眾的職務捐沒有300萬,也沒有210萬的數字。
6. 檢方一開始羅織該政治獻金是為了答謝560%容積率,但560% #容積率二年前就通過了,也是他們不要的,所以無理由去答謝一個他們不要的。
7. 我涉案的證據竟是沈慶京離開時,面露滿意的微笑。
8. 如果檢方要改口說是為了陳情案可進都委會,我也先告訴你,那個陳情案後來被都委會否決。京華城後來的容積率是另外的一個故事,和這個也無關。
只是為了一個簡訊,沒有任何其他證據證明李文宗和京華城案有任何關係,結果竟然李文宗還被押在牢裡,竟然被檢方求刑10年,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這實在是天大的冤獄。 #你們為了要對付柯文哲卻去傷害無辜的人,你們會心安嗎?
我當30年醫生,是外科急重症醫師,我都是在外科加護病房和急診工作,都在生死一線之間搶救人命,我一輩子在救人,很難想像會有人把害人當作工作,我不知是誰指使你們的,我不知你們為什麼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做最惡意的解讀,非置我於死地不可。我當過17年的台大外科加護病房主任,5年半的創傷醫學部主任,因為業務關係,熟識很多以前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你們去向前輩打聽一下也會知道,沒人相信柯文哲會是圖利、貪污的人。我很誠懇的呼籲公訴檢察官不要淌這個渾水,起訴書是誰寫的,就請他自己出來負責,當庭把他的動機講清楚,如果有什麼苦衷,也可以講出來。
至於1500萬,我在本案過程中,最受不了的就是檢方往往拿一條手機內的簡訊問:你在4年前發了一條簡訊給誰、為什麼?不然就是拿USB內的一個檔案,問這是誰寫的?為什麼?我們連上個星期的事都不一定記得清楚,更何況是幾年前!
不是USB內的每一個檔案都是我做的,不是USB內每一個檔案我都要知道細節。
檢方起訴書中寫沈慶京在111年9月、10月共提領1600萬元,然後其中1500萬元現金親自交給柯文哲。後來我的律師發現,111年平均每月沈慶京提領超過1000萬,而且12月還回存1000萬元。顯然檢方的數字完全湊不起來的。在之前的延押庭,檢方說沈慶京在京華城的開工典禮親交1500萬現金給我,開工典禮,人這麼多,我從下車到上車都有隨扈、警衛、工作人員、來賓,還有更多的記者,在眾目睽睽之下,親交現金1500萬給我,大概檢方自己也覺得離譜,所以後來就改口在台北市政府市長室親交給我。#檢方大概以為台北市長辦公室是公園,可以隨意出入的,不知道有帶槍的保安警察、自動門、監視器、助理、公務員,幾十個人在現場。要帶著1500萬元現金見到市長那有那麼容易!所以最後在起訴書又變成「某時地」,我建議檢方改成「莫須有」,反正你們已經做了這麼多不實指控,也不差多這一個了!我告訴你們,2025年「 #某時地」一定會變成金句!
把我關了四個月查不到證據,再繼續關三個月,只要不依照檢方要求寫口供,就是犯後態度不佳。只要查不到犯罪證據,就繼續關起來收押禁見,查了7個月還是查不到,怎麼辦?繼續關,關到把你整死為止、#你們的目的就是要把我弄死。
對於公益侵佔:
首先,我要先表明,有關政治獻金公益侵佔相關的起訴,我沒有侵佔。我確實沒有侵佔,因為我根本沒有侵佔的意圖。
我在台大醫院當外科醫生30年,沒有收過紅包。
我當台北市市長8年,特支費用得很節省,把剩下的900萬特支費用在每3個月選拔優秀公務員的獎金。
不論是從醫或是從政,對我來說,就是依照我父親的教育正直誠信,認真把事情做好,而且我生活簡單,也不會想什麼私人利益。
我素人從政,當8年台北市長,創立台灣民眾黨,參選總統,從一個人到必須照顧一整個團隊。這是所有領導人都要面對的工作。但在檢調眼裡,事情卻不是這樣。
KP show演唱會的門票收入,木可公司賣競選小物的收入,檢察官認為都屬政治獻金,都應該全部存入政治獻金帳戶,所以我們是侵佔公益,要判刑。大家明講,這要當作判例嗎? #小英商號、 #扁帽工廠呢?其實我作為總統候選人根本沒時間去管這些雜事,但這些都是起訴我的罪名。
我很清楚,從政十年,我一直都是被放大鏡檢視,已經到電子顯微鏡的程度,從政第一天起,我一直被嚴厲檢視,所以我都以公開透明的方法做事,也不能有任何私心。這也是為什麼今天檢方動用國家全部力量只發現所有的支出都是跟公務有關,找不到任何一筆我私人的開銷。
我沒有海外帳戶,沒有比特幣,沒有黃金鑽石,沒有在夏威夷、舊金山,甚至任何國外地區有房子。 我沒有 #建國基金,也沒有 #海角七億!
我明白本案審理必須回到事證進行討論。因此,我也希望庭上明白,檢方在這過程中,始終沒有提出我侵佔政治獻金的直接證據,卻惡意起訴並試圖毀滅我的人格。在政治獻金的處理過程中,我的團隊確實有行政瑕疵,但我們並沒有侵占。
台灣民眾黨是一個小政黨,尤其在2024大選之前,根本人力、物力都不夠,我們堅持獨立參選,孤立無援,最後是靠小草運動才撐過去的,我們的競選帳戶有18萬筆捐款,其中一半是在最後一個月進來的,我們的人力根本無法應付,有做不好的地方,但絕無侵佔之意圖。(哽咽)
我感謝庭上給我這個機會陳述意見。這七個月的羈押,我回想過去十年,有不少省思。#我很感謝至今還願意與我一起奮鬥的人。我想我沒有放棄的理由。所以我還是藉此機會做一次說明,我始終是「清廉、勤政、愛民、愛鄉土」的柯文哲。
20250320 柯文哲案小編速記
去年九月,我被收押,前四個月,我連抗告都沒有,我自認坦蕩,就讓你們去調查,應該很快就會澄清,結果竟然被收押禁見到現在。一直到起訴之後,我讀了起訴書,還有這三個月在獄中看了很多筆錄,才有機會以其他角度檢視京華城案,才恍然大悟,原來檢方是有罪推定,已有既定的立場,根本在羅織罪名而已;配合 #鏡新聞,一搭一唱的抹黑。
京華城和議員有金流,這個我們不知道,更何況金流發生的時間是在容積率通過之後,當時我們更不會知道,相信除了當事人,也沒人知道,而且金流的事情,和我們也無關。我就明白講,台智光案有議員被收押、有哪個公務員被押!?不是公務員每件事都有關係。
議員給公務員壓力,也沒人向我報告。以我們晨會的制度,有遇到困難,不好解決的,就去晨會掛號,安排時間來報告,我們就會討論,也會有會議記錄,會有明確的結論以供執行。台智光案、北士科案,晨會報告應該都在3次以上,我們也都有正式的會議記錄。對我而言,局處能自己處理,就自己處理,有問題,才進來報告。長官每天要應付的事情很多,所以只處理三種事情,緊急、例外、訂規則。什麼是緊急:血在噴,血壓降到60幾,這是緊急,當然不要討論了,直接下命令,大家聽令執行就是了。例如CPR要不要裝ECMO?可以想30秒。想太久了,大腦缺氧,就算救回來,也是植物人,乾脆不要救。但是立刻裝ECMO,ECMO不但貴,而且併發症很多,有可能不但沒救回來,還死得更慘。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有裝ECMO 的check list暫定版,而且隨著科學進步,還不時在修改,訂規則就是SOP的意思。所以長官只處理緊急、例外、訂規則。一定要用這種文化才能有效的做事。
我沒參與容積率的決定是真的,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人說我去指示京華城什麼事,所以檢方只好 #羅織罪名。
在起訴書中提及柯文哲指示市長室秘書打電話、傳LINE訊息給公務員施壓本案。「我絕對沒有指示市長室秘書去對公務員做京華城有關的指示,因為我根本沒管本案,也不知道其進行情況,當然不可能有指示」。
檢方傳訊了一大堆證人,唯獨這件事不調查,故意要抹黑我參與本案之進行。我再說一次,#我沒有指示任何市長室秘書去告訴任何公務員在京華城案要做什麼?請調查清楚,檢方不調查澄清,故意用影射抹黑的手法。「市長室秘書打電話」、和「柯文哲指示市長室秘書打電話」,這是完全不同的,#檢方怎麼也在用抹黑的方式辦案?
現在有二個公務員號稱自己認罪,我更是驚訝。
我和 #邵琇珮 共事八年,在我印象中,她是專業、認真、負責的人。不是唯唯諾諾,是敢於提出和長官不同意見,據理力爭的人。她會明知違法,提出一個違法的方案,然後一路護航京華城?不可能!
#彭振聲 從基層公務員做起,他沒有任何政治背景,2014年透過海選方式來當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長。2014年我上任台北市長當天晚上,就把之前完工八年從沒使用過的忠孝西路公車專用道拆掉。 #忠孝橋引道拆除 工程延宕二十年,擺在那裡,沒人敢碰,我們用六天的時間,在過年期間閃電戰拆掉,北門重現,開啟 #西區門戶計劃,「軸線翻轉,舊城復興」,本來只是前朝政府的選舉口號,我們把它實現。後來拆除連結台北和永和的中正橋高架引道,只用了87小時。還有北流、北藝、 #大巨蛋、 #台北五大市場改建,一萬二千戶社會住宅興建。他是一個勇於任事的人。而且還是慈濟功德會虔誠的慈誠師兄,結果被檢察官說成是一個昏庸無能、圖利廠商的官員。還好我主張公開透明,從我任內開始,都委會開會是全程錄音錄影,明明他有一一問過委員有無意見?確定都沒有反對意見,才通過。怎麼檢方在起訴書把彭振聲描述成「無視都委會委員之反對意見,強行通過」。
邵琇珮、彭振聲都是認真負責的人,今天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所有在本案曾經參與、曾經蓋章的人,也是圖利本案嗎?
此外,我發現本案所有認罪的人,都是 #林俊言 檢察官訊問的。我也知道為何?因為林俊言也是用威脅、罷凌的方式對待我。他訊問我的時候,說我的USB有不雅影片,如果我不承認的話,就要交給法院,就會公開給社會大眾,對我不好。如果我承認的話,他可以把影片拿掉不交給法院。我還差點被唬住,想說是不是我被關太久,已經失憶了,哪裡來的不雅影片?還好我們家 陳佩琪Peggy家教森嚴,所以不可能會有。
沈慶京說林俊言檢察官假借視察醫院,排開律師,關掉錄音,威脅他要陷害柯文哲,才能把他減刑。而且不是一次,共有三次。
crazydiamondc wrote:
截自柯文哲 FB
20250320 柯文哲準備庭小編速記
檢方也知道圖利罪實在太牽強,所以一定要羅織行賄的貪污罪,弄出了前金、後謝的罪名。關於210萬,每人30萬,有7個人,共捐了政治獻金210萬給台灣民眾黨,我是在獄中看報紙第一次知道這件事。我從來不知道這件事,也沒人跟我講過這件事。
檢方一開始說這210萬是為了我放水京華城容積率560%,而給的賄款。檢方說109年2月20日,沈慶京和柯文哲兩人在市長室會談,達成期約賄賂之犯意聯絡。既然只有2人會談,檢方怎會知道我們兩個人在說什麼?你們會通靈嗎?
檢方的證據是朱亞虎的筆錄,因為沈慶京從市長室離開時,面露滿意微笑。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竟是柯文哲犯罪的證據。
噗疵 這就是北檢起訴的證據

crazydiamondc wrote:
檢方也知道圖利罪實在太牽強,所以一定要羅織行賄的貪污罪,弄出了前金、後謝的罪名。關於210萬,每人30萬,有7個人,共捐了政治獻金210萬給台灣民眾黨,我是在獄中看報紙第一次知道這件事。我從來不知道這件事,也沒人跟我講過這件事。
檢方一開始說這210萬是為了我放水京華城容積率560%,而給的賄款。檢方說109年2月20日,沈慶京和柯文哲兩人在市長室會談,達成期約賄賂之犯意聯絡。既然只有2人會談,檢方怎會知道我們兩個人在說什麼?你們會通靈嗎?
檢方的證據是朱亞虎的筆錄,因為沈慶京從市長室離開時,面露滿意微笑。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竟是柯文哲犯罪的證據。
第一,560%容積率在106年12月都委會通過,,在109年3月行賄,為了一個已通過2年多的法令行賄,檢方的邏輯太奇怪。
第二,京華城就是不要560%,要120,284㎡之容積率才來陳情的。檢方說210萬是京華城因為我放水560%容積率的對價賄款。為什麼檢方要這麼說?只是為了朱亞虎的簡訊有560,為了羅織罪名,硬是弄一個邏輯完全不通的控訴。
本案最倒楣的是李文宗,他只是回了一個很客氣的簡訊,「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給朱亞虎,為了這一句,結果被當作貪污共犯,關到現在。當時李文宗已經去當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一年3個月,他很少回北市府,完全沒碰京華城案,他和京華城的容積率一點關係都沒有。用政治獻金當作行賄,檢方也知道太勉強,為了羅織罪名,檢方先說李文宗是管錢的,李文宗是為了2024年的總統大選才來當競選總部的財務長,在那之前,他完全沒管民眾黨和我的財務。
檢方引用張益贍的證明,知道民眾黨有職務捐,因此自以為握有民眾黨內部情報,一口咬定不管是300萬,還是210萬都是為了柯文哲的職務捐的賄款。
第一點,民眾黨的職務捐,沒有300萬,也沒有210萬的職務捐數額,因為我們的規定多重身份者,例如市長兼黨主席,只取金額最高的一項,不必重覆計算。
第二點,民眾黨因為是新政黨,不是成立的第一天就有所有的制度,所以職務捐是從2021年開始的。檢方一心羅織罪名,明知政治獻金要當賄款太奇怪,所以就說這是為了職務捐,卻不知這210萬發生的時間是109年(2020年),民眾黨的職務捐是一年後的2021年才開始的。
花這些時間,只是讓社會大眾知道,檢方在這個案子是如何無所不用其極的羅織罪名。我在剛被收押的時候,我還自以為坦蕩,以為檢方只是不清楚狀況,只要調查以後,就會還我清白,所以我連抗告都沒有,沒想到起訴之後,我才有機會讀到起訴書及各相關人士的筆錄,才知道原來檢方是故意要羅織罪名,脅迫大家陷害我,還編造各種證據來滿足他們自己幻想的起訴書, #我才知道原來台灣的司法真的是政治工具
容我再說一遍:
1. 我不知道210萬政治獻金這件事,也沒有證據柯文哲知道這件事。
2. 109年時,李文宗沒管財務。
3. 109年當時,李文宗已離開北市府去當台北市捷運董事長超過一年了,他完全沒碰過京華城容積率的案子。
4. 民眾黨的職務捐制度是110年才開始的。
5. 民眾的職務捐沒有300萬,也沒有210萬的數字。
6. 檢方一開始羅織該政治獻金是為了答謝560%容積率,但560% #容積率二年前就通過了,也是他們不要的,所以無理由去答謝一個他們不要的。
7. 我涉案的證據竟是沈慶京離開時,面露滿意的微笑。
8. 如果檢方要改口說是為了陳情案可進都委會,我也先告訴你,那個陳情案後來被都委會否決。京華城後來的容積率是另外的一個故事,和這個也無關。
只是為了一個簡訊,沒有任何其他證據證明李文宗和京華城案有任何關係,結果竟然李文宗還被押在牢裡,竟然被檢方求刑10年,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這實在是天大的冤獄。 #你們為了要對付柯文哲卻去傷害無辜的人,你們會心安嗎?
推一下~~~
鐵牛CEO wrote:
檢方的證據是朱亞虎的筆錄,因為沈慶京從市長室離開時,面露滿意微笑。沈慶京面露滿意微笑,竟是柯文哲犯罪的證據。
貪汙受賄案要的是直接證據...人事時地物..最重要的是金流....
筆錄一點用也沒...那我筆錄上寫賴清德收我兩億某時某地交付..也找不到錢..那要收押賴清德嗎???
為何毫無實證下要咬柯文哲貪汙??
因為圖利罪雖然不用金流就能認定...但是法官心證上會有疑慮...
這市長腦袋壞了??沒有好處之下幹嘛要圖利廠商???
但是如果是收賄貪汙...圖利就是理所當然!!!!
如果沒有貪汙受賄...那幹嘛甘冒重罪要圖利???
檢方就是怕圖利罪無法成立...所以無論如何..用某時某地也要編一個收賄罪..
中華民國史上收賄貪汙案還沒有任何一個案例是用某時某地而且沒有金流而判刑的...
這個檢察官真是瘋了...只想亂咬..根本不看證據....對於被告任何有利證據完全忽略...就憑著想像寫出這種天下奇聞的起訴書....他還有沒有一點檢察官的素養了??
柯就懶得跟這檢察官說...到法院上說...到法院上說給法官跟所有人聽...
這個檢察官沒有想到的是先押人後取證...竟然7個月都找不到柯的任何不法金流....
只要柯文哲沒收錢...這貪汙圖利要怎辦下去????
摘錄: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因京華城案遭起訴,歷經「三度三關」,2025年1月2日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確定,由於3個月羈押期限在4/1前將屆滿,台北地院20日提訊4名被告進行延押訊問。檢方主張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在,4人都延長羈押2月的必要,況且「橘子」逃亡未歸,柯文哲仍有串供可能性。......
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身體狀況不佳為由請求交保,柯文哲的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是當庭回稱,他沒有延長羈押的必要;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看著坐在對面的女檢察官,哽咽地說希望檢察官以女人同理心,她想回家照顧年邁的母親。
===============
號稱要司法改革、人權立國的台灣,這案子辦到這種程度???
沒有明確證據,柯文哲繼續延押,台灣人權不及格!!!


# 賴清德提名現任高等檢察署檢察官蔡秋明擔任司法院院長!!
# 黃國昌嚴厲批評:其「檢調治國」意圖昭然若揭,企圖將台灣帶回「審檢一家親」的威權老路。
# 連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表態反對!

參閱:賴清德提名引爆反彈 民眾黨斥民進黨提名司院人選「令人難以置信」(2025/03/21)
摘錄:
黃國昌指出,蔡秋明為現任檢察官,從未擔任法官職務,更無憲政學術背景,卻被提名擔任全國法官的「大家長」,不僅違背過往大法官與司法院院長多由法官或憲法學者出任的慣例,更令人質疑此提名背後所代表的政治訊號。黃痛批,民進黨顯然意圖將對司法的影響力從「偵查程序」擴展至「審判程序」,以鞏固全面掌控國家體制的權力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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