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民代助理能申請的費用最大值打七折,全額撥給民代去運用,請幾個助理、加班到幾點都是你家的事,不僅可省國家支出費用,還能解決詐領的問題。
另外將民代助理費陷阱那套送給檢察官跟法官,讓法官跟檢察官可以申請助理費聘請助理,示範給大家看法律人清廉的風範。
簡單的說法 , 錢從兩種架構 , 分成四種組合
<1> 「需不需要繳稅」 / <2>「需不需要實支實付」
發錢給「員工」 , 主要是分成四種類型 , 稅法不同
(一) 配發給員工薪資 , 就是薪資人事費 , 收到錢的人要繳稅
<1> = O , <2> = X
(二) 配發給部屬助理 , 也屬於部門人事費, 也是薪資所得 ,
拿到錢的人也要繳稅 , 差異在於 「實支實付」,
而且會有一些限制, 例如數量...
<1> = O , <2> = O
(三) 配發給部門零用金, 一些補貼 , 實支實付 , 屬於福利金 ,
也是要 「實支實付」 , 使用的員工免繳稅
<1> = X , <2> = O
(四) 其他的免繳稅 ,也沒有實支實付的問題
就是免稅額範圍內的錢 , 有些詐騙的黑錢也列在此處
<1> = X , <2> = X (但有上限 ,就是花完的時候)
你的想法「助理費上限打七折,任意使用, 直接給,不過問」
等於是 加薪 , 但取消 「實支實付」了 , 從 (二) 當成 (一)
hschang wrote:
幹嘛這麼麻煩,為什麼不能直接討論,給民代一個月多少錢的薪水?,他要請多少員工請自己支付,這樣就不會有現在這些問題
你應該是說, 應該討論民代的薪水是否太低吧?
這樣說好了 , 現有的一般常見補助 , 是否討論一下取消,, 然後直接加薪 ??
油費補貼 , 文件列印 , 茶水費 , 文具費 , 水電費 .... 一堆有的沒的行政庶務費
健康檢查補助 , 國內外出國考察補助 , 保險補助 , 子女教育補助....
活動出席費 , 務餐費補助....
春節禮金 , 開工紅包 , 尾牙....
以後所有的 雜項/ 補助 , 全部取消 , 全部自費 , 然後立委加薪 , 自己負擔所有開支?
優點是管錢的省麻煩 , 缺點是實際上浪費錢 ,
因為錢給他有沒有做事 , 無從管理監督
當有需要調整時 , 從法規上也不好調整 ,
舉例政策要節約 , 所以要減少一水電費/文書紙本的庶務費
如果用統一薪水來管理 ,那意思是要直接減薪嗎?
本薪的調整對稅法/退休金的管理會比較麻煩
hschang wrote:
現在哪一個立委助理費沒有領好領滿? 既然現行是這樣,那為何不乾脆就給足,沒做事?
沒做事,下一屆有可能就選不上。
現實是
有沒做事一樣有可能選的上 ,
有沒有做事 , 與是否選的上 , 有時不一定有關 ,
但給錢的老闆們 , 總是要看一下錢有沒有用對地方
我到是覺得 , 「公費助理」 , 應該是改由上級來聘任 , 讓底下的人來選擇
也就是 , 立法院直接聘一些助理 ,依照需求配發到各立委服務處去
這就是公費助理 , 人數可能上限 3名 , 隨機 不能挑 , 可以換
「私人助理」的部份才是你說的 ,直接從薪水自己去負擔 , 此時就要考慮是否幫各民代加薪
例如直接幫立委加薪3萬元 , 自己決定是否再聘其他「私人助理」
現在的狀況就是因為政府把這些「公費助理」,
為了方便立委選擇自己屬意的人 ,
把選擇權 交給了立委本人 , 導致這個問題 ,
要是不能選 , 自然就沒這問題了 ,
當然如果碰到不靈光的助理 ,
尤其這工作跟政治扯上 , 如果是隨機派 , 問題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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