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是大家公認沒必要的嫌惡設施,為什麼政府要浪費公帑去興建社會住宅呢?我覺得與其興建社會住宅,還不如蓋公園,或是把土地高價賣給建商去開發,不是更好嗎?
有讀過書的人都知道我們人類是金字塔型社會,在金字塔型社會中是不能幫助窮人,因為如果去幫助窮人,那就要有其他人去填補原本窮人那個空缺,聖經馬太福音 13:12寫到:「因為凡是有的,還要賜給他,使他豐足有餘;凡是沒有的,連他有的也將從他那裡被拿走。」
總結來說,我們社會不但不會因為興建社會住宅變得更加美好,反而會因此造成社會對立。
這番言論充滿了偏見、謬誤與斷章取義:
1.「社會住宅是大家公認沒必要的嫌惡設施」 → 誰公認?這是毫無根據的主觀假設
事實是,許多國家都認為社會住宅是必要的公共政策,例如:
新加坡:超過80%的人口居住在政府提供的「組屋」,不僅沒有造成社會問題,反而讓多數人能夠負擔得起房屋,維持社會穩定。
德國:柏林、大城市皆有社會住宅,以控制房價,避免投機炒作導致房價失控。
日本:社會住宅是都市規劃的一環,並沒有被當成「嫌惡設施」。
事實上,「嫌惡設施」應指汙染源、垃圾場、監獄等影響環境與安全的設施,社會住宅根本不符合這個定義。
2.「政府應該把土地高價賣給建商,而不是蓋社宅」 → 這只會讓房價更高,對年輕人更不友善
如果政府把土地賣給建商,建商會做什麼? 當然是「炒作、哄抬價格」,讓買不起房的人更加困難,最後年輕人只能付高房租給包租公。
反之,社會住宅的存在,就是為了抑制過度投機,提供剛性需求的居住選擇,讓租屋族有更穩定的生活環境,減少被房東趕走或大幅漲租的風險。
3.「我們是金字塔型社會,不能幫助窮人」→ 這是對社會與經濟的極端誤解
金字塔型社會並不等於不能幫助窮人,而是代表社會階級有流動性。許多國家透過教育、社會福利與公平競爭機制,讓底層的人有機會向上流動,而不是永遠被壓在底層。
如果按照這個邏輯,那教育、醫療、基礎建設也不應該提供給窮人? 這樣社會只會變得更加割裂,犯罪率上升,社會不穩定,最終影響的是所有人,包括富人。
4.「馬太福音 13:12 說不能幫助窮人?」→ 這是對經文的誤讀與扭曲
這段經文真正的背景,是指資源或機會的有效運用,並非「不能幫助窮人」。聖經中其實有很多段落提到幫助弱勢的重要性:
馬太福音 25:35-40:「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我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箴言 14:31:「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主。」
如果真的讀過聖經,就不會用這種方式去扭曲它的意義。
5.「社會住宅會造成社會對立?」→ 事實恰恰相反,它有助於維持社會公平與穩定
高房價與無法負擔的租金,才是真正導致社會對立的原因,因為它讓年輕世代難以安居,導致「躺平」與「世代剝削」的怨懟。
社會住宅的本質是讓努力工作但無法負擔高房價的人,能夠有基本的居住保障,這樣才能讓社會流動性更健康,而不是讓貧富差距擴大,讓財富掌握在少數包租公手上。
結論:社會住宅是為了抑制炒房、確保居住正義,而不是浪費公帑
1. 社會住宅能穩定租金,避免租屋市場過度剝削年輕人與低收入族群。
2. 國際上已有成功案例證明社會住宅有助於都市規劃與社會穩定,不是「沒必要的設施」。
3. 對社會底層伸出援手,並不是「填補空缺」,而是讓社會整體更公平、可持續發展。
AI SYSTEM wrote:
為什麼政府要浪費公帑蓋社會住宅這種沒必要的嫌惡設施?
社會住宅6年的最長租期,其實是包著糖衣的毒藥,具有一定的存在價值。

年輕人一旦入住花花世界的都會區,很多都回不去了,幾乎沒辦法再回老家生存。
一來面子問題,沒有勇氣收拾行李,送回老家吃自己,面對江東父老。
二來城鄉的生活差距太大,都會區住習慣就很難再回去適應老家的生活。
因此6年的時間剛好可以吸收偏鄉,每年剛踏入社會的年輕人擠來都會區抓交替。
等到6年租約期滿,再轉向跟民間租房子,繼續窩在都會區當人口基數割韭菜。

簡單講:社會住宅等於是白飯理論,如同自助餐賣白飯,1碗10元,2碗20元,賣白飯
會不會賺錢?賣白飯當然不會賺錢,可是不賣白飯其他的菜就賣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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