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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死刑犯的人權請提前一個月通知當事人讓有其心理準備

每次都是突然的執行槍決,難道不能多給死刑犯多一點人權,提前一個月通知當事人讓即將為自己的犯行付出代價的犯人多點時間有心理準備?
2025-01-18 10:36 發佈
cherry40727 wrote:
每次都是突然...(恕刪)

殺人者有提前一個月
告訴被害者嗎?
llebrassus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5-01-18 21:30
t5685963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5-01-18 22:59
cherry40727 wrote:
每次都是突然的執行槍決,難道不能多給死刑犯多一點人權,提前一個月通知當事人讓即將為自己的犯行付出代價的犯人多點時間有心理準備?



是心理準備? 還是心理折磨?
Sidannaisi

[拇指向上]

2025-01-18 12:30
airbus330

[拇指向上] 佩服您的智慧

2025-01-18 18:13
自己要先願意當「人」,才有「人」權…
matchtony

法律老早就規定在那裡 !

2025-01-18 18:12
cherry40727 wrote:
給死刑犯多一點人權,提前一個月通知當事人讓即將為自己的犯行付出代價的犯人多點時間有心理準備

然後給個倒數計時器...
然他隨時知道自己的生命還剩下幾日幾十幾分幾秒...
死前最後的驚喜
被判死刑的一刻就該有心理準備了
準備了這麼多年還不夠嗎??
cherry40727 wrote:
每次都是突然的執行槍...(恕刪)


都提前八年說了你還想怎樣
意不意外 驚喜不驚喜?

死刑宣判跟執行期間

距離超過1個月了
跟黨談條件??當心青鳥會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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