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ws168 wrote:民進黨綠法官拿出'真憑實據' 起訴書就一堆證據了,有人證跟物證,USB是在柯文哲家中搜到的,陳珮琪也說USB是柯文哲的,然後蔡壁如證實USB裡面的EXEL檔是柯文哲建的,USB裡面的EXEL檔也是有金額跟付款的人,其他人都承認有給,就是沈慶京說沒給,你覺得如果你是法官,會信嗎?然後副市長彭振聲都認罪圖利京華城了,都說是柯文哲交辦的,USB裡的EXEL 小沈1500,就是賄款,彭振聲承認受柯文哲交辦圖利京華城,兩者加起來就是圖利收賄罪。
katokikyo wrote:我一直在想,橘子的護...(恕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貼身秘書「橘子」許芷瑜,滯留國外遲遲未歸,被爆在她被通緝前,已自日本搭機轉往澳洲。為何橘子護照被註銷,卻能從日本跑到澳洲?外交部說明,台灣不是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成員,若有必要將個別通報近200個國家---------------------她就是負責搬錢的,早就成為被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