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辦案採滾動式查案法,這是民進黨獨特風格嗎?京華城案,北檢很多所謂的證據都是滾動式查案法舉個例子:鏡檢說柯文哲與沈慶京在市長辦公室有金流,箱子交由橘子北檢起訴書說某時地柯文哲與沈慶京有金流,由橘子負責保管現在北檢才知道所謂橘子拿箱子是妙天那一段而且不是1500萬,是1000萬然後補強敘述說橘子1000萬拿的動我們的司法辦案都是這樣子嗎?
看看過去台灣那些政治人物,只要是對手,都是如此,但如果是同一陣營,往往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用時間沖淡,有的案子甚至放到選舉,再拿來炒作,平日也沒見有這麼積極作為。看看阿扁當初的保外就醫,但可發現不斷踩紅線,至今也沒看有積極作為,不是嗎?所以說司法不是成為打壓工具,很難讓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