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03001.aspx
這裡有中央社新舊版統籌分配款的變動
4676-->8429 , 多出375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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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補助款編列情形表
https://www.dgbas.gov.tw/News_Content.aspx?n=1526&s=3588
這裡可以查到114年一般補助款編列總額是2501億,113年編列 230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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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dgbas.gov.tw/News_Content.aspx?n=1525&s=3582
這裡有「計畫型補助收入」之編列預算
資料只到 111年核定為281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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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dgbas.gov.tw/News_Content.aspx?n=1525&s=233358
這裡有113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彙編
歲入合計 14,387億
稅課收入 7,358.29億
補助及協助收入5,403.82 億 ,112年為4554億
統籌分配部分,受分配地方政府就分得部分,應列為當年度稅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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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由中央獲得款項除了法定分配的統籌款以外(列入稅課收入),還有一般補助款與計畫補助款
由以上資料看來,雖然年度有稍許出入可能相差一年,整體來看
2501億一般補助款<3753億多出統籌款<5403億總補助收入(一般補助款+計畫補助款)
所以統籌款新增沒有超過總補助的情形,需要舉債的邏輯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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