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震怒!台中警進校「抓走小六生」 所長被拔官調職、2警記申誡
不知大家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如何?
裡面有句話我感觸非常深
就是台中市議員李中直言:「這對學生的心靈與人際關係的傷害非常大。」
學生犯錯有校規,雖說小學校規是......,但也不能報警將學生帶走
最起碼要先通知家長吧!讓家長先知道
我覺得現在的老師動不動就喜歡將學生告到法院去,真的好可怕
學校輔導室不知設來做什麼的
是輔導學生還是要輔導老師的
學生有問題不是先求助輔導老師嗎?
愈說心情愈差,愈低落
所以主要是警察單位 ,
以及學校校長沒有阻擋
再來警察是內政部管理 ,
責任通常是市府扛責.
一般來說 , 這樣的校園暴力案件 ,
大都在學務處就處理掉 ,
通常不會到通報警方.
不過是有遇到過是通報救護車.
(因為小朋友抓狂亂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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