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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的弔詭現象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50/8317469

司法院7位大法官月底將任期屆滿,目前尚無提出若人事同意權在立院卡關的權宜措施,依法剩餘8位大法官仍能繼續釋憲;但目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主張大法官「現有總額」為15位。若修法通過,依照修法草案,憲法法庭作出判決的人數將提高到10席,等於拉高大法官行使職權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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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個新聞的內容, 下個月開始將只剩下8位大法官

如果本會期 的憲法訴訟法真的通過, 執政黨提違憲官司,
但是此時 新的憲法訴訟法應該已經公告, 所有憲法訴訟程序適用新法,
但此時大法官已不滿10人, 憲法法庭也沒辦法釋憲決定訴訟法是否違憲
所以只要立法院一天不同意新任大法官, 大法官的釋憲功能等於就被廢掉了

另外 執政黨也不能像對付國會改革案一樣申請暫時處分, 凍結新版憲法訴訟法
因為這也需要10位大法官參與評議

未來朝野攻防大概會集中在這個憲法訴訟法的修正過程
執政黨應該死都不會讓這個案子通過

屆時是否會太陽花再現?
或是就算通過了, 搞不好真的會有總統不公告的情況出現?

畢竟執政黨不會讓目前最大的武器被廢掉

接下來立法院真的會亂了
2024-10-26 22:23 發佈
考試院已經沒有院長委員多久了

賴清德是打算四年都不提新的大法官了嗎

一直維持只要8位大法官可以隨便亂搞才是正常的嗎

總統一直不提

是不是最後只剩下一個大法官也能亂搞了?

修法就是強制要總統提滿立院同樣的人當大法官

大法官的同意權的本來就在立法院

如果賴清德好好提大法官人選

法律還需要修嗎?

不就有人喜歡踐踏憲法鑽法律漏洞
把非常態玩成常態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85766
wow-ouch

同意,中立機關的委員可以民選是最好。

2024-12-06 18:20
中褲褲

另外就是要規範提名的專業資格,別什麼烏七八黑、顏色對了就能提名,當然審查不通過。該修正就修正,別因為是誰執政或在野,當然民眾自己要深入瞭解,不然自己贊同或反對修法都是顏色決定。

2024-12-07 1:40
大法官既然掌最高司法解釋權, 就應該最有資歷的人當. 先決條件規定一定要有兩種歷練, 一是當過專職法官10年以上,當過法律教授10年以上. 前者是實務歷練, 後者是教育歷練, 如此資歷的法官大家比資歷比意願, 誰是全國前15名就直接當大法官. 有實務比較不會成為法匠, 有教學比較不會雙標讓學生吐口水.
當然輪流排隊風險很大, 有心人可提前搞掉不喜歡的人, 所以只要一但資格符合政府就要有加強保護的配套措施.
西布克F91 wrote:
考試院已經沒有院長委...(恕刪)


其實因為歷史的糾葛
造成台灣的憲政體制真的蠻多問題的
如果各單位撕破臉對著幹, 真的會造成政府空轉的情形
什麼事情都辦不了

這個法如果過了
立法院要卡住不讓大法官發揮作用, 那即使賴總統提名馬英九當大法官,
立法院可能也會不同意

排除目前關於大法官總額定義的爭議
我有個疑問是為何以大法官目前某種程度上形同修憲的權力
為何只要總額一半的大法官同意 就可以做判決

反觀修憲 需要 立法院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再經過公民複決

兩者的門檻差距真的有點大
yishen13

啥歷史糾葛?不過是李登輝主導的爛攤子.

2024-12-06 14:39
wow-ouch

是的,不管是五權分立或是憲法本身的問題,都是李時代被修壞掉把遺毒留下的。

2024-12-06 18:23
過客4112 wrote:
其實因為歷史的糾葛造...(恕刪)


連自己滿意的人都不同意
對在野黨有什麼好處?

不要忘了藍只有52席也不是多數

是民進黨一直惡搞白8席才把自己弄到51席
唯一作用就是民進黨當行政權的巨人同時扮演立法權的侏儒
yishen13 wrote:
有教學比較不會雙標讓學生吐口水


陳吉仲勒?
yishen13

呵畢竟比陳某人死不要臉的還是少數.

2024-12-06 14:40
wow-ouch

我反而覺得不要臉的綠叫獸應該不少。

2024-12-06 18:24
西布克F91 wrote:
連自己滿意的人都不同意
對在野黨有什麼好處?


那賴總統就丟幾個深藍背景的給你同意, 湊足10個門檻
但是大法官會議表決時還是極少數

你是藍白立委要同意嗎?
憲法原本規定總統五院等都須對國民大會負責,結果後來被修憲改成立法院代替國會,那其他四院本就應該繼續服從代表人民的國會。

立法就是代表人民意志,竟然釋憲改變人民代表的決議,根本就是極權警察國家。




過客4112 wrote:
那賴總統就丟幾個深藍...(恕刪)


那賴清德提滿不就會同意了?

到底是隨便8個甚至1個大法官都能亂搞的憲法法庭有用

還是15個,8個亂搞+7個正常人才能運作的憲法法庭有用?
西布克F91 wrote:
那賴清德提滿不就會同...(恕刪)


大法官同意權不是批次作業, 是個別人選行使同意權

賴總統只要提名3個深藍, 4個深綠
美其名可以說平衡提名

而立法院就算把4個深綠都擋下來
3個深藍通過, 對於大法官會議的決議結果絲毫沒有影響
yishen13

這還是有些意義, 至少開會現場實況有人可以報信.

2024-12-06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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