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VpyeYXOjCY
看過 蔡正元 的後
才知道, 法定容積560%
獎勵容積20%(1.2倍), 與 轉移容積30%(1.3倍)
560% + (560% x 0.2) + (560% x 0.3) = 840%
而 建商根本還沒去申請 轉移容積30%(1.3倍), 所以根本就沒有840%這件事
從頭到尾 就沒有 840%
從頭到尾 就沒有 就只有 672%
建商根本還沒去申請 轉移容積, 根本就沒有840%
所以KP說他不知道 840%, 明明就是正確的
有人秀當時質詢影片, 說KP說謊, 但當時的時空背景, 全部都只有在 672%
還有人秀一堆KP簽的公文, 說KP說謊, 說KP一定知道
但那些公文, 都只是672%的事
然後一堆人被藍/綠, 與綠媒騙了
全都說KP在說謊
藍/綠, 與綠媒都專騙(三分真, 七分假) 專騙 電視機前的你
katokikyo wrote:
法官說了,大於560...(恕刪)
沒有法源依據的獎勵容積, 不代表就一定是違法的喔~~
要看實質的內容, 才能判定其價值 (就是地方政府 與 建商 自己講好的事, 就是談條件啦)
台北地院認定京華城案中柯市府自創20%容積獎勵涉及違法
在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京華城20%容積獎勵沒有法源依據後,
蔣萬安市府都委會開會討論,最後認定20%容積獎勵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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