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喊要停工或拆除這樣會變成爛尾樓理性一點不如在各項評估安全後由政府出面接收 ,移轉超過560%以上的容積給政府, 就地合法超過的560%的容積就還給納稅人吧最好政府能爭取到1~3樓最有價值的部分讓市民無償使用
目前看來,840%是不行的,要回歸到560%,比較有可能的處理方式為:.停工,改為560%,修改建築設計,重提建案。.照原840%續建,由雙方協議補償方案。因為沒定讞前,無更動理由,這不知要拖多久,所以拖到第2種方案的機會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