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委說明,畜產會在111年受農業部委託,辦理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計畫。但因為下列5項嚴重違失,因此糾正農業部。
一、畜產會在超思公司尚未設立登記前,就與超思合作進行雞蛋採購作業。
二、畜產會對超思進口日本雞蛋之數量及品質並未進行驗收作業,甚至事後以回填方式填寫「履約情形確認書」核對購買數量。
三、112年巴西雞蛋進口專案,畜產會容許超思未依巴西雞蛋供應方開立之報價文件,分批向該會請款,違反合約規定。
四、畜產會未確實核對超思所提交易憑證的正確性,就依超思提供的錯誤單據如數支付款項。
五、農業部未掌握國內雞蛋狀況,致使5429萬顆蛋過期,耗費新臺幣9130萬元。
另農業部也未確實掌握國內產量已逐漸回穩的情況,導至112年9月逾期雞蛋累計達5429萬餘顆,農業部也指示畜產會辦理銷毀作業,耗費冷凍倉儲及銷毀費用共計9130萬元,若加上雞蛋原採購平均成本每顆7.6元,則整體損失費用高達5億2997萬餘元。
進口雞蛋價格高,畜產會僅以電話連絡確認價格
除了上述的糾正事項,有關畜產會購買進口雞蛋的價格問題,監委表示,根據調查顯示,畜產會111年下半年以現貨購買方式向超思公司採購16批次的日本雞蛋,每顆價格為7.39元,高於上半年與亮采合約採購的6.9元。且畜產會僅以電話連絡確認價格,未簽訂議價程序就購買了,存在爭議。
另外,111年上半年亮采向海關申報的雞蛋交易價格,未計入在日本內陸的製造費、運費等多項費用,涉及違反關稅法有關課徵關稅應計入項目之規定。而超思是否也有此類涉及違反關稅法事宜,還要等檢調單位及財政部一併查處。
112年4至7月,畜產會向超思公司採購8,679萬顆巴西雞蛋,每顆7.73元,比國內產地價格高3.37元。畜產會未按規定要求提供報價單,失去評估蛋價主動權,農業部亦無價格查核機制。另畜產會執行進口雞蛋相關作業時,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委託廠商,監察院要求農業部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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