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笑憐 wrote:無正當理由的罷免,惡質且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這句話套上 藍白綠棕黑紅.....各種政治立場看對方似乎都說得通耶!看那 貪汙說成政治迫害套上 藍白綠棕黑紅.....各種政治立場看惡質且浪費人民的納稅錢也全部通用耶!好神奇!
傲笑憐 wrote:提醒您:要小心的評論...(恕刪) 這個法院觀點狠狠打臉了某陣營________基隆地方法院認為,市府現已經委託給微風經營,此一聲請即無必要;此外依照「債權相對性」之法則,即使NET可以跟大日公司取得管理權利,但NET自不能以NET與大日公司間的契約,來向基隆市政府主張權利。
"今天你家被租客惡意占用,不是找警察來驅離,難道找黑道?"原則上是找警察幫忙,但是是拿到執行名義(例如判決書,裁定書....),去執行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讓後執行法院的人和警察才會一起過來強制執行,這個才是正常的"拍公共設施並且做為商業用途,應該要先付錢吧"著作權法第58條,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