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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位林姓男子因懷疑女兒遭王姓男子等人下藥迷姦,以致女兒不堪侮辱服藥輕生不治身亡。林男後夥同友人將王男拘禁,並手持棍棒、電擊棒等物品將王男活活凌虐致死。一審時依傷害致死等罪名,判林男12年4月有期徒刑,二審考量林男有自首,且已賠償王男家屬424萬元,改判6年10月。最近更一審判決出爐,因林男已與王男父母達成和解,改判5年10月,全案還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顯示,林男懷疑女兒被綽號「咖啡」的王男等人下藥迷昏,性侵後還拍攝性愛影片,導致女兒患上憂鬱症,並於2017年時服藥自殺身亡。林男為了幫愛女復仇,找了曾、蔡兩名友人,在2019年7月將王男載往南投某汽車旅館盤問,王男供出綽號「小天」的莊男才是事件主謀,也答應會找出影片,林男威脅他寫下道歉書、下跪認錯後,直到8月6日才放他離開。
林男在同年同月10日,假藉要相約去KTV唱歌的名義,夥同友人將王男及莊男拘禁到彰化一處無人居住的三合院,並要求王、莊互相對質,但因兩人不斷互相推託責任,林男等人一氣之下,手持棍棒、電擊棒、熱融膠條等物品凌虐兩人。直至隔日凌晨,林男等人才發現王男已全身僵硬且無呼吸心跳,才將他送醫急救,但最後仍宣告不治。
據法醫報告顯示,王男身上至少有119處棍棒傷、7處電擊傷,及胸腹部、陰囊等多處擦挫傷,最終引發橫紋肌溶解症致死。
台中地方法院在一審時將林男依傷害致死、私行拘禁等罪名,判處12年4月有期徒刑,友人曾男及蔡男則分別被判處10年8月、8年6月。案件上訴高等法院後,法官認為三人皆有主動自首,且已賠償死者父母424萬元,因此改判林男6年10月有期徒刑,曾男及蔡男則分別被改判處5年2月、4年2月。
近日台中高分院更一審結果出爐,法官因林男已與王男父母達成和解,且對方表達不再追究,最終撤銷原判決,改判林男5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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