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保障人民有罷免權利, 但被罷免後的人, 因法律又能繼續從政, 這算違背憲法罷免的意義嗎? 對 我說的就是韓國瑜
godsped wrote:
憲法保障人民有罷免權...(恕刪)
并沒有違背憲法啊
他是被罷免,并不是褫奪政治權利
他想,還是可以再次選舉
人民如果喜歡,還是可以投給他。
對,我説的就是所有被罷免或將被罷免的所有人。
另外,如果你認爲他違背憲法罷免的意義
那麽,請你先把憲法内相關法條拿出來好嗎?
不然討論毫無根基。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