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執政黨國會議員再院會遭多數黨不斷反對
再多數暴力下.不停內耗.可能導致相關政策無法推行
法國總統馬克宏直接宣布解散國會.馬上改選!!
多數法國民眾也持支持態度.
畢竟大多數民眾是要總統來代表國民.推動國家政策
總統的位階遠大於議員.但當議會權力已凌駕於總統
直接宣布解散國會.把權力回歸法國公民..
這時法國民眾就是對現任總統的信任投票.
如果執政黨議員席位如不能提升佔多數.
則現任總統馬克宏可能黯然下台..
hibaird777 wrote:
法國執政黨國會議員再院會遭多數黨不斷反對
再多數暴力下.不停內耗.可能導致相關政策無法推行
法國總統馬克宏直接宣布解散國會.馬上改選!!
60%的台灣人傾向.............賴清德請辭與國會改選一起進行!!


中華民國憲法原並無解散立法院機制,而係於民國八十六年修憲時入憲的
新制度。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及第二條第五項規定,總統行
使此項職權,必須是在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通過後,由
行政院院長呈請,並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始得宣告,係屬於被動解
散權。由於與法國總統的主動解散權,及內閣制國家首相(總理)可
隨時要求解散國會改選不同,部分憲法學者批評此項機制形同虛設,
不易實施。因而有主張未來應朝主動解散權方向修正,亦有主張未來
我國憲政體制如朝總統制方向規劃,解散國會機制可考慮廢除等多元
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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