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我看聯合新聞
恭喜恭喜,
違法亂紀被拘剛好而已。
高速公路根本沒有開放大型重機行使,
只有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2條
第二項:
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第七項: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