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我看不懂
一個執政黨到底在抗議什麼??
在野黨提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修正條文
包括五大方向: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強化人事同意權、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制,以及被認為最具爭議的「藐視國會罪」
這些修正條文,好像也沒什麼問題啊
國情報告,不合理嗎?
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不合理嗎?
強化人事同意權,不再發生之前新聞中的NCC喬人事事件,不合理嗎?
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制,民進黨這麼怕記名嗎?
至於藐視國會罪
就不要做就沒有罪了
還是說打從一開始就打算要藐視國會,那還進立法院做什麼?
micli1973 wrote:
這是民進黨提出 為的是對付當國民黨執政時的手段
沒想到蔡能連任......
所以就只能冰著
現在國民黨施展一招
以彼之道 還施彼身
知道會疼
要用乾坤大挪移
是啊!真不懂民進黨到底是在抗議反對什麼?
既然蔡已經下莊,
立法院幫助賴 釐清梳理過去兩任的亂帳,
讓他清清白白上任,避免被前朝爛事綁架,有何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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