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重點就是
1. 符合法規的電子簽章,功能上等同於實體簽章
2. 數位簽章法律效力更高
3. 簽署雙方均無反對者即可使用電子簽章
覺得現在全球數位轉型,的確非常需要有所改變
現在我們自己公司內部跑公文也都是直接電子簽章了
因為公司平常作業都是用Foxit的PDF編輯器
幾年前開始為了節省紙張浪費和成本
就變成是公司公告電子文件後
看過同意就直接用內建的esign功能簽名
整個工作流程效率真的快速很多
實在很期待政府將電子簽章法公告施行後~
要到公部門辦事、申請文件應該也可以便利很多
希望電子簽章更普及應用
才能加速我們台灣數位經濟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