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足協為何沒給錢~~隔年還可以給人家扣繳憑單???這是不是業務登載不實罪??

一般公司要是謊報員工薪資......會涉犯刑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罪、第216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

那足協沒給我們球員錢..卻隔年發扣繳憑單......這是不是同樣觸犯這些刑法??

沒記錯..這幾條刑法是非告訴乃論罪...結果體育屬居然只是要求足協去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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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111年底男子足球代表隊前往泰國參加邀請賽獲勝,足協卻因債務問題致現金流不足,迄今尚未依該會理事會所制定辦法發放出場費等費用,損及選手權益,體育署已正式行文要求足協務必於2周內,儘速籌措款項償還選手,其餘積欠選手款項部分,也應於今年底前償還完畢。另有關未依實開立扣繳憑單的嚴重問題,亦要求足協1個月內完成清查及向稅捐機關更正完畢。

真的是......罄竹難書的政府.......這吃相太難看吧!!!
2024-03-22 18:44 發佈
跟沒有買東西
結果能拿到發票一樣扯
偽造文書
應該法辦才對

algerno2 wrote:
體育署已正式行文要求足協務必於2周內,儘速籌措款項償還選手,其餘積欠選手款項部分,也應於今年底前償還完畢。

足協沒錢支付 ????

還是

上面 款項沒下放 !!!!

不然 怎會說是 積欠款項 !!!!!!

如果有人中飽私穰 ...... 是不是要法辦 ?????


業務登載不實罪??
是在開玩笑 ????

這種查下去 辦個 貪汙罪 也是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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