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如有事籌軍費!研議收戰爭稅 財政部:配合國防規畫動員財力
財政部長莊翠雲透露,央行、金管會與財政部去年都做過「金融兵推」,兩岸如果真打起仗,財政部為籌措戰備資金,可以考量增加稅、費,但須先立法。學者則建議可指定用途,以「捐」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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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學者:以捐代稅有利指定用途
陳國樑建議,可以採取「捐」的方式而非「稅」,一來可以指定用途,其次可以短期收取、並非永久的稅,方向上可為所得附加捐、消費附加捐,例如就消費課徵5%營業稅外再另課3%的消費捐。
過去政府曾經課徵過勞軍捐,從1955年至1989年間透過進口結匯,當時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在進口貨物辦理結匯時,每1美元收台幣0.5元。
真假? 現在的政府想錢想瘋了嗎?
能不能先將執政黨的黨產及黨員資產全數充公, 用以支付戰爭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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