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繫緊了嗎?

不多說,(資料來源):

安全帶繫緊了嗎?
看來,有人已經要轉進更好的戰術位置了。
2024-02-26 11:44 發佈
二房東(大日)的房客(NET)
100%被法院打臉
看NET自己要不要說明白
你跟大日當初怎麼談的,未能保證續約就簽10年
建造金流說清楚,法定造價跟實際造價差了那麼多倍錢建哪去了?
NET認為花錢被當冤大頭,冤有頭債有主阿。
想也知道
這事發生之後
本來對NET有好感的客戶
突然發覺
這賣衣服的怎搞得跟民進黨那些法匠訟棍一樣
靠鑽法律條文來賺錢
現在NET落得跟訟棍 1450 一起來硬掰
好感盡失
我就再也不買NET衣服

會道歉 一定是營業額有明顯的下滑
再搞下去
揀了芝麻丟了西瓜
不划算

嘿嘿
民進黨還想用NET搞死基隆市
可能基隆市還沒搞死
NET先搞死了
Kang-Wei Tzou

我的選擇是,不去基隆玩,不去微風廣場集團消費。我才不管合不合法,我就是覺得這吃相太難看。net就算合約站不住腳,但終究是令人同情,至少我同情net。

2024-02-26 15:17
蓋違建還那麽大聲,真沒看過那麽不要臉的

他以為他蓋的是賴皮寮嗎?
NET不姓賴
附屬事業委託第三協力商約(大日+NET)比本約(基市府+大日)五年還長,這已是公然違約了。
林右昌要不出來說清楚
sun99133 wrote:
蓋違建還那麽大聲,真...(恕刪)


請問不管NET有多少不對
光是沒有法院判決就動用警察
這有道理?
UUSSDD

你的東西被侵占確實可以去收證阿...

2024-02-26 14:56
錢櫃員工0083

叫警察一定要經過法院?

2024-02-26 15:3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東岸商場產權糾紛案,第一件訴訟案結果出爐!繼協力廠商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擁有東岸商場2至4樓所有權,原商場「二房東」大日公司也主張有以減租折讓方式,出資增建2至4樓共台幣5000萬元,並對基隆市政府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支付大日5000萬元增建費。基隆地院今(20)天下午5時宣判,法官判大日敗訴,市府不須支付大日5000萬元增建費。

基隆港東岸商場產權糾紛案,除了大日告市府請求支付東岸商場2至4樓增建費5000萬外,尚有主富服裝公司告發基隆市長謝國樑、交通處長王圳宏等人刑事強盜、毀損罪(尚未偵結),與主富提告確認東岸商場2至4樓所有權與大日提告確認與基隆市府優先訂約權等2件民事訴訟案,均還在審理中。

基隆市府前市長林右昌任內2016年間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商場,大日公司另引進主富為協力廠商,於2018年增建2到4樓商場完工;主富公司主張出資近3億,大日則主張以減租折讓近億元方式,協助主富增建2至4樓。

法院審理時,市府委任律師主張,市府與大日公司簽的第一份OT(Operation營運 Transfer移轉)契約中,原本只有經營地下停車場,後來大日司提出增建2到4樓商場部分,前市長林右昌在會議中同意讓大日,把2樓既有的建物拆除後增建2到4樓,大日可以在增建工程完工後取得使用執照,並經營商場,但條件是增建費用須大日公司支付,且完工後,增建2到4樓的所有權須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

大日委任律師則反駁,根據「促參法」規定,OT約只涉及營運管理,不負責興建,當初前市長林右昌僅是口頭約定,屬無名契約,大日並沒有增建2到4樓的義務,另以主富NET公司已對市府提出確認東岸商場2到4樓所有權訴訟,是不是等主富公司告市府的案件宣判後請再行審理,提出停止訴訟的主張,但承審法官姚貴美認為2個案件沒有必然的關係,當庭裁定駁回。

東岸地下停車場及商場租約今年1月31日期滿,基隆市政府去年底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得標,市府交通處與警方在2月1日凌晨進入商場進行點交引發各界爭議,主富因而控告謝國樑等人強盗,並提告主張獨資興建2到4樓商場所有權,但目前東岸商場產權已登記為基隆市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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