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的問題不是只有違法出租農地當停車場
還有養地等變更炒地皮好嗎?
後者雖然是不違法, 但違背他的政治人設啊
716居住正義遊行的主辦
一個是名下有古堡跟十幾間豪宅的首富
一個是違法炒作農地的前市長
一個佔用國有地、違法經營停車場的前立委
多諷刺
柯文哲這塊農地在關埔重劃區旁邊
離竹科只有兩三公里
在2006年新竹市頭前溪都市計畫中已經被劃為住宅區
就是等後續規畫完成, 就會進行區段徵收, 變更建地
這也是柯文哲參與的醫師炒地團會在2008年進場卡位的原因
不然它們幾個醫生買一塊不能農用的水泥農地是腦袋夾到?
依照柯文哲申報資料, 15年前以價金1500萬取得, 一坪10.6萬
現在1320地號周圍的實價登錄, 是18-24萬
柯文哲這塊地目前的潛在獲利估計大概是2000萬
如果持有到未來開發
以當地房價70萬反推, 變更建地之後, 建地每坪大概150萬
農地區段徵收發還抵價地4成估計, 一坪農地最終價值大概是60萬, 潛在獲利7500萬
柯還是比不上赖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pfbid026HPcJ9JDsxAGiULDpkHNdFVhHpqBtZRueQN1gYozUGntg5HZNRuLj38FkkppiNE1l&id=100007225385041
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29-1條規定,農業區的土地如果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得設置公用事業設施、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略。
只要政府審核通過是可以設置停車場的!
柯文哲持有的農地是都市計畫區內的農牧用地,依法是可以申請設置停車場;但柯文哲決定選擇恢復農用。
柯持有的農地是持分共有的農地,坊間俗稱持分地;持分地常見的使用習慣是多數持分人擔任共有地的管理之責,將農地收益平均分配給所有共有人。所以柯會說,十幾年來都沒去看這一塊地,是合乎情理的。
柯的持分比例,換算約只有1百多坪,十幾年來分配的總收益於1百多萬,平均一年收益十萬元左右;侯市長陽明山剝皮寮一年就能收益二千萬,相形之下柯的農地根本算是失敗的投資啊!
農地炒地皮?
持分地能炒嗎?
法規有明文規定,持分地得優先給共有人認購;況且,柯只有1百多坪農地(5/24),如果有要賣也得先問其它共有人願不願意買,想要炒地皮是十分困難的!
假設十幾年來農地每坪漲價十萬塊,1百多坪也只有多一千多萬的價值,柯也承諾說漲價的利益,在農地賣出之後全數捐出。
回頭來想想侯市長一年收2千多萬房租收益有要捐出嗎?別忘了,三組總統候選人,侯市長的房產才是增值最多的,真要說炒房炒地也應該是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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