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國籍爭議 張顯耀質疑:完全沒對回復國籍釋疑張顯耀指出,蕭美琴2002年領取身分證為「初發」,就此證明,基本應該是回復國籍。根據「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第2項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stunmaker wrote:張顯耀指出,蕭美琴2002年領取身分證為「初發」,就此證明,基本應該是回復國籍。...(恕刪) 你在國外生孩子,要在多久時間之內帶他回國辦身分證,否則會喪失國籍呢?有沒有相關法律條文可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