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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拒簽保密」 馬文君嗆王定宇:我不是你的房東

2023-10-12 7:16 發佈
把八千睡抬出來笑
AJ-Hau

今晚王八只好怒睡房東

2023-10-12 9:25
這 我喜歡…

每次我都覺得老藍男 回應都文鄒鄒 有氣無力

但是 內部文件流出  沒事?
保密協定本來就可不簽 不簽就不能接觸此案
這就是國民黨的水準,因為你有未證明的私德問題,所以我賣國無罪
Lightwave18

說妳共諜就是共諜!先關四年!

2023-10-12 11:00
jedijack

笑死,編輯加上『未證明』的私德問題,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2023-10-12 11:07
王定宇為何會讓馬文君繼續參加會議呢?
tommy_kang

stanley1995 我還真的開過喔!![咖啡]

2023-10-13 9:41
stanley1995

給你拍拍手!!!!!

2023-10-13 10:42
這其實蠻好笑的
如果真的有心要洩密
還怕簽保密協定
品飲是立足酒杯內的風味,放言酒杯外的世界
A咖錦衣衛 wrote:
這就是國民黨的水準,因為你有未證明的私德問題,所以我賣國無罪


聽說廁所在房東房間已經被證明了??

唉呦

如果房東是高虹安

綠綠們又是一張嘴臉
我綠共我驕傲
unsu88 wrote:
馬文君嗆王定宇:我不是你的房東

八千睡房東,有無簽保密協議。
張政之

直接在FB公佈[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3-10-12 13:59
A咖錦衣衛 wrote:
這就是國民黨的水準,...(恕刪)
妳的回文真的有夠超水準!!
立法委員 馬文君 2023年10月11日
https://reurl.cc/ZyeKRa

針對媒體不實報導,與民進黨團記者會,以下「兩點一問」回應:

█ 一、 報導不實,混淆視聽。

某周刊報導,2019年3月28日,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舉行機密會議,本人拒簽保密切結。
報導寫道:「徹底戳破馬7日在臉書自清以及拉國防部長邱國正背書稱:『國防部長邱國正已經證實,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舉行機密會議,委員簽到取資料,就等同簽署保密切結,根本不需要另簽什麼保密協定』」云云。

立委簽到、取資料,就必須負保密義務,這兩份我都按照《立委職權行使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簽署。
所謂「保密切結」不具法律效力,也不符議事規則,該報導,與部分人士穿鑿附會,以訛傳訛,渲染我都沒簽,是移花接木,惡意曲解。

再次強調,一個簡單確鑿的事實是:根據《立委職權行使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 #需要簽的保密文件,#我都簽署了。至於什麼頻繁出入茶水間,在會議中講PHS等,係屬不實。

█ 二、廢紙一張,轉移焦點。

如今特定人士反覆「跳針」保密切結,但問題是:馬文君沒簽這份切結,就不需要負保密義務嗎?
當然要負!本來就要負!簽不簽都要負!

換句話說,這份切結就是「#廢紙」一張!

簽不簽,都不會影響立法委員出席機密會議的權利與義務。如果非簽不可,當時的會議主席王定宇應該阻止拒簽的馬文君開會,或者將馬文君趕出會議室!

國安局,國防部,檢調又豈能坐視馬文君「逍遙法外」這些年?

倒是特定人士反覆糾結跳針一張「廢紙」,斧鑿痕跡之深,用心用力之勤,啟人疑竇,像是拚命要掩飾郭璽錄音檔曝光之後,潛艦國造不堪聞問的內幕,轉移國際醜聞紙包不住火的焦點。

█ 三、秘密會議,資料外流?

立法院機密會議的資料,包括簽到,取資表單,所有會中產出之文件,錄音,均屬秘密。
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8條:
「秘密會議中之秘密文件,由秘書處指定專人蓋印、固封、編定號數,分送各委員簽收;其有收回必要者,當場分發,當場收回,不得攜出會場。
關於繕印、保管、分發秘密文件之手續,及指定負責辦理此等事項員工之管理,由秘書處另定辦法,嚴格執行。」

所以真正的洩密事件是:某周刊如何取得簽到、取資表單?又是誰將秘密文件提供給某周刊?

邏輯很簡單,不是有人洩密,就是報導造假。

我將正式要求立法院議事處,與軍方調查說明。

最後,整起事件發展至今,眼見民進黨立委甘願護航軍火詐騙,置國家重大利益於不顧,從抄聲紋,到洩密,從不簽保密切結書,到外患罪,繪聲繪影,簡直天橋底下說書的,卻沒有人願意追究是誰包庇郭璽?是誰縱容黃曙光?


歷史是一面鏡子,誰是忠臣?誰是奸臣?最後都會看得明明白白。




tommy_kang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3-10-12 13:32
William-Lai

tommy_kang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3-10-12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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