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工務局自己的宣導影片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z4kVIsfUog&t=5s
影片中說 公寓頂樓是避難空間,也是公共空間
所以,不可影響住戶進入頂樓,否則會開罰 4-20萬,甚至拆除
還說 即使是舊的違建,可是,只要是出租,或是影響安全,避難,就會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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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實際上根本不是這樣在執法
不然怎麼還會有那麼多頂樓違建
每個都是蓋好蓋滿, 哪有什麼公共空間,避難空間啊
要是真的檢舉一次罰四萬 哪個違建戶受得了 ?! 早就自己拆光了
新北市府真的騙很大
明明就沒有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法執法,還花公帑製作影片講得冠冕堂皇
明明就是個婊子,還想立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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