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會花太多錢,做不到.我建議.........賴副總統可以公開宣佈,當選後放寬所有違建都合法,至少像賴副總統家那種,只要有門牌就合法,新建或長高長胖都可以,通通合法.這樣賴副總統可以解套(反正他一直堅持有門牌就是合法),也能得到家有違建的選票,甚至以後想蓋違建的都會來讚聲,支持度立刻暴漲,把柯侯2人甩出幾光年遠.重點是政府還不必出半毛錢哩.多爽啊.這是個賴副總統&台灣人民(有或想蓋違建的)雙贏的政見喔.快聘我當顧問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