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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恒告發自己性騷 前主任檢察官質疑動機:逼鍾沛君「上戰場」

名嘴朱學恒今前往台北地檢署,就性騷台北市議員鍾沛君自己告發自己,告發狀卻寫得語焉不詳,曾任主任檢察官的律師薛維平懷疑,朱學恒這樣做是要逼鍾沛君「上戰場」到北檢應訊,同時告進地檢署後,還能藉由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和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讓司法單位和媒體和都不得繼續洩漏或報導其性騷案,其心可議。

薛維平指出,朱學恒在餐廳趁酒後強吻鍾沛君,完全符合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當中並未涉及使人不能抗拒的強制部分,因此沒有強制猥褻的問題。

薛維平表示,刑事訴訟法中的「告發」,只有被害人或第三人才能告發,且告發也須申報犯罪事實,如果真的有人「自己告發自己」,只能認作是「自首」或「投案」,法律上很難叫「告發」。

其次,朱學恒的告發狀上看似未提及具體犯罪事實,內容不知所云,到底是有親、沒親?還是斷片?告發狀上都沒寫到。而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只有6個月,不免讓人懷疑是算準告訴期間已經過了嗎?

薛維平質疑,朱學恒之所以告發自己,可能是受不了輿論每天攻訐,決定逼鍾沛君「上戰場」,也就是寧可逼鍾到地檢署提告,也不要每天在外面凌遲他。更重要的是,只要朱學恒到北檢告發自己並成案,便可藉由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和性騷擾防治法,堵住眾人悠悠之口。

所以朱是真的想道歉還是另一個逃避輿論的手段
2023-06-12 22:15 發佈
雲悠悠 wrote:
名嘴朱學恒今前往台北...(恕刪)


以訟止謗

想得到道歉跟賠償,到法院提出,只要法院判決的結果被告不上訴就可結案。
你說我性騷

還在法律追溯期內

當然是進法院認証呀
為何加害人比被害人活躍???????


安靜好好認錯不行嗎???????

雲悠悠 wrote:
堵住眾人悠悠之口。


如果還有其他me too
或許會讓她們因不願身陷冗長法律程序而打退堂鼓
cherry40727

都這個風頭了真有受害者還有誰不敢出來爆料打落水狗。

2023-06-12 23:17
雲悠悠 wrote:
名嘴朱學恒今前往台北...(恕刪)

切結書都寫的清清楚楚了犯了錯就該受罰,但要罰多重總是要法律去定奪,該判多少年就判該罰錢就罰錢如果認為法律太輕有問題就修法,這年頭自己想要接受法律公開制裁都不行?反倒是那些利用權勢逼良為娼更像人渣的個個藏起來。
Quantum09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3-06-13 8:43
sj0109 wrote:
為何加害人比被害人活...(恕刪)


自己告發自己負起應有的法律責任也沒有錯啊!
不過若主動出面道歉應該會更好!
所以只是要朱的真誠認錯就行,還是….,不太懂?
我不明白的是,民進黨的性騷案件不是更多嗎?
怎好像每一件都風淡雲輕很快就不見了?
然後現在一有個偏藍的扯進來,新聞每天報,網路每天打......
一樣的犯錯,藍綠的下場很不一樣啊~
Quantum09

對某些人來說 雙標是深深地刻在骨子裡的

2023-06-13 8:44
要不然要讓媒體及特定人士一直打嗎?
以訛傳訛…到最後不知會傳成怎樣
倒是民進黨的性騷案有什麼進度?零
還是民進黨那幾個性騷犯也跟朱一樣站出來接受法律的審判跟檢驗?
壓案吃案的黨說好棒棒處理合宜,繼續選立委……民進黨真的再次刷新全民三觀
你要質疑朱的動機也好…還是覺得他在演戲也好……都行
但這舉動完全就是把民進黨那些偽君子打趴在地上

我不小心

不要理會 就沒有ME TOO 就是民進黨重視女權

2023-06-1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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