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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發自己「強吻鍾沛君」🐷朱學恒:願承擔所有後果及法律責任

告發自己「強吻鍾沛君」 朱學恒:願承擔所有後果及法律責任 2023年06月12日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612/2518297.htm

對於遭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性騷擾一事,名嘴朱學恒12日主動對台北地檢署告發本案,盼能平息社會紛爭,並強調自己願意承擔所有的後果及法律責任。

朱學恒今向社會大眾再度道歉,表示無限期停止所有公眾活動之外,也已經依法對自己告發,將面對司法偵查及以期對當事人及社會做出補償,全案已經台灣台北地方地檢署收案。

鍾沛君8日晚間透過臉書揭露,朱學恒在餐會中對她毫無預警的強吻、摟抱,甚至對她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鍾沛君9日表示「給我一點時間」跟家人相處後,11日晚間宣布12日下午2時10分將在台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除了說明被詐騙集團冒用身份行騙外,也針對時事議題進行回應。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https://reurl.cc/OvEjKy
在此對鍾沛君議員及社會大眾再度道歉
無限期停止所有公眾活動之外,我願意承擔所有的後果及法律責任
今日上午我主動對台北地檢署告發本案
面對司法偵查及以期對當事人及社會做出補償
案已經台灣台北地方地檢署收案


🐷告發自己「強吻鍾沛君」🐷朱學恒:願承擔所有後果及法律責任








大家有何看法?
2023-06-12 14:03 發佈
讚讚讚,終於血流成河了,就看那幾個民進黨的性騷擾與性侵貨色也敢在追訴期跟豬哥恒一樣帶種嗎。
tnkk01

看著綠蠅小孬孬狂嗆聲不敢跟進,真好笑

2023-06-13 2:55
force2012

這樣還被叫沒誠意??現在女權真恐怖啊

2023-06-13 23:06
William-Lai wrote:
告發自己「強吻鍾沛君...(恕刪)


請綠毛口中會道歉的民進黨性騷擾者比照辦理,快!!
可能是知道鍾沛君還沒有要放過他
所以自己先自首
阿宅可能要放棄做政論了
改做吃播或旅遊開箱
菜阿嘎都一堆人看
阿宅應該還是有市場
是男人...

就出來公開在鏡頭前認錯道歉!

不要效法民進黨搞一堆小動作...就是不出面!

美國以前的柯林頓公開承認上過白宮女實習生...

事後還是獲得大眾認可!

越是躲越讓民眾痛恨!!!
royfu83

認錯很好,但已不適合評論時事,嘴巴講的跟身體做的不一樣,就退出江湖吧

2023-06-12 15:33
bulldog2005

抱歉,Clinton從來沒有説過自己“上”過實習生,是用嘴...

2023-06-12 20:23
dohan8850 wrote:
可能是知道鍾沛君還沒有要放過他
所以自己先自首
阿宅可能要放棄做政論了
改做吃播或旅遊開箱
菜阿嘎都一堆人看
阿宅應該還是有市場



我是納悶,這麼剛好,一個要開記者會,一個告發自己,都是今天14:00前後

朱也許這幾天一直在跟鍾沛君道歉
甚至跟鍾沛君表示,他要告發自己,免得髒了鍾沛君的手

不過這只是我的瞎猜
五號阿龍

我也是這樣推測,我想如果是我,一定會聯絡對方(可能找共同信任的朋友),看看對方的底線和手上的證據,再決定下一步

2023-06-12 15:03
William-Lai
William-Lai 樓主

五號阿龍 依朱的行動派性格,事情被爆出來後,的確是會主動跟對方連絡並道歉的那種

2023-06-12 15:05
William-Lai wrote:
告發自己「強吻鍾沛君...(恕刪)
很好阿,以後哥布林黨哪個隨便道完歉就躲起來當沒事的,還是硬凹打死不認的,這下都有標準能比較了
犯罪行為人在犯罪尚未被發現叫做自首,被發現後俗稱投案
自首之定義:. 指犯罪行為人於犯罪未發覺前,向有偵查權之機關(如檢察署、警察局)或偵. 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如檢察官、警察等)自動陳述其犯罪事實

第 25 條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 20 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親頭臉應該屬於行政罰,
就算觸刑法,告訴乃論之罪,無告訴人,自行投案,要叫啥??
隨便講講 wrote:
親頭臉應該屬於行政罰,
就算觸刑法,告訴乃論之罪,無告訴人,自行投案,要叫啥??








提供參考







朱學恒強吻鍾沛君 巴毛律師:強制猥褻人人都可去告發 2023-06-09
https://udn.com/news/story/123537/7223903

名嘴朱學恒涉嫌性騷擾。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律師陳宇安上午直指朱學恒對台北市議員鍾沛君的強摟強吻行為是強制猥褻,陳宇安再度發文表示,強制猥褻非告訴乃論,「就是人人都可以去告發的意思」。

鍾沛君昨天在臉書指控朱學恒去年8月對她毛手毛腳、強摟強吻,還對她說「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事後朱學恒立下切結書。

陳宇安表示,朱學恒對鍾沛君做的事情,「我認為已經不單純是性騷擾,而是強制猥褻」,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網友認為「性騷擾只是嘴巴講,動手動腳就是強制猥褻」,陳宇安說,基本上不是這樣區分,性騷擾防治法定義的性騷擾不是只有言語騷擾,也包含肢體。

陳宇安說,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趁機觸摸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至於趁機觸摸罪跟刑法上的強制猥褻差異?陳宇安說,差在有沒有使用強制,強制猥褻規定在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宇安表示,趁機觸摸跟強制猥褻的差別,有點像竊盜跟強盜,一個是偷偷摸摸趁你不注意的時候摸一把,一個是使用強致力讓你沒有辦法反抗硬摸你。根據鍾沛君的說法,朱學恒是抱住鍾沛君並且強吻,這已經明顯不是單純的「偷偷摸一把」,而是使用強制力進行猥褻行為了。

陳宇安表示,強制猥褻還有一點跟趁機觸摸不一樣,它是非告訴乃論,就是人人都可以去告發的意思。
隨便講講

應該沒有到強制猥褻的程度

2023-06-12 14:46
William-Lai
William-Lai 樓主

隨便講講 [拇指向上]

2023-06-12 14:48
相比之下…民進黨那些性騷的有任何處理進度嗎?沒有嘛
都是嘴巴上講一講,然後呢?就沒有然後了…壓案的還被黨稱讚處理得宜,繼續留任繼續準備選立委…利害了我的黨
做錯事就出來承擔,該負的責就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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