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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何時了?

彰化警分局快官派出所29歲警員高偉倫,今天清晨服完勤。騎機車返回租處,準備回高雄放春假,不料途中停等紅燈時,遭吳姓男子開車高速追撞,送醫不治。仍未婚的高偉倫將由家人接回高雄處理後事,快官所今天下午為列隊他送最後一程,齊聲「高偉倫,一路好走」,場面哀戚。

酒駕抓到就應即刻槍斃吧?別説人權了。不定時炸蛋,你我都受害。真是可惡
2023-01-23 18:48 發佈
阿忠仔有氣質 wrote:
彰化警分局快官派出所29...(恕刪)

毒駕等同酒駕
目前檯面上的民代,那就不會滅,改成酒駕致死唯一死刑,財產充公賠償受害人家屬
立法委員常常以身作則
抓什麼抓
酒駕真的很可惡
形同故意殺人
因為酒駕殺人明明是可以避免的
喝酒後你只要坐計程車回家
就不會酒駕殺人了

所以,酒駕一定要判故意殺人,不可易科罰金
而且酒駕不管有沒有跟家屬和解
一律要判刑,只有嚴刑峻法
這樣才能盡量避免酒駕殺人的悲劇發生~~
枉死有多少?

唉,
台灣犯罪成本太低了,違法成本更是低到有找.
酒駕的刑罰應改為蓄意犯罪

可避免酒駕而未避免

屬於行為人的故意行為
新聞說是毒駕。唉,垃圾人渣都一個樣,受害者可憐,過年發生這種事
wugoson

[鬱卒][鬱卒] 一條生命 一個家庭毀了 凶手就進監獄關個六七年 賠償大概一毛錢都拿不到

2023-01-23 21:06
bradia wrote:
新聞說是毒駕。唉,垃...(恕刪)

垃圾人渣進了法院就會不一樣了,
讀佛經的讀佛經,裝孝子的裝孝子.

那堆喜歡改名的黨意立委真該替法院正名.
地方法院 地方從善院.
高等法院 高等從善院.
最高法院 最高從善院.
進了法院,還能被法官認為不可教化的...沒有這種人吧!
在塔綠班執政下,殺幾個人都不見得會判死刑,而且判了死刑,執行率超級低,形同沒死刑,只能繼續花納稅人的錢養這些酒駕撞死人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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