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分局快官派出所29歲警員高偉倫,今天清晨服完勤。騎機車返回租處,準備回高雄放春假,不料途中停等紅燈時,遭吳姓男子開車高速追撞,送醫不治。仍未婚的高偉倫將由家人接回高雄處理後事,快官所今天下午為列隊他送最後一程,齊聲「高偉倫,一路好走」,場面哀戚。酒駕抓到就應即刻槍斃吧?別説人權了。不定時炸蛋,你我都受害。真是可惡
酒駕真的很可惡形同故意殺人因為酒駕殺人明明是可以避免的喝酒後你只要坐計程車回家就不會酒駕殺人了所以,酒駕一定要判故意殺人,不可易科罰金而且酒駕不管有沒有跟家屬和解一律要判刑,只有嚴刑峻法這樣才能盡量避免酒駕殺人的悲劇發生~~
bradia wrote:新聞說是毒駕。唉,垃...(恕刪) 垃圾人渣進了法院就會不一樣了,讀佛經的讀佛經,裝孝子的裝孝子.那堆喜歡改名的黨意立委真該替法院正名.地方法院 地方從善院.高等法院 高等從善院.最高法院 最高從善院.進了法院,還能被法官認為不可教化的...沒有這種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