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條例》違反男女平等 憲法法庭判違憲

《祭祀公業條例》違反男女平等 憲法法庭判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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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現行規定以性別為分類標準,已對女性形成差別待遇,且祭祀公業主要目的是祭祀祖先、發揚孝道。關於香火傳承,男性或女性子孫沒有差別,女性子孫不論姓氏、結婚與否,與男性或冠母姓子孫沒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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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可以成為好幾十個姓氏的派下員,我媽媽那家姓、我奶奶那家姓、我外婆那家姓、我曾祖母那家姓、奶奶的奶奶、外婆的外婆、奶奶的外婆、外婆的奶奶、各代祖先的媽媽、奶奶、外婆.......,每向上一代就多一倍的姓,每個人都可成台灣各大姓氏的派下員。
2023-01-15 20:48 發佈
wisin0711 wrote:
女性子孫不論姓氏、結婚與否,與男性或冠母姓子孫沒有不同。

一群不拜拜的大法官腦補
以後就改成立家族基金會
基金會章程明定只有同姓後代為會員
大法官敢不敢介入財產自由處分權?
不食人間煙火的政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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