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找了台電對核廢料的處理說明,以正視聽。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的網站
https://nbmi.taipow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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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首先,台電的核廢資料是整理在【後端營運】的網站。一般民眾根本不會想到要搜【後端】當關鍵字吧?因為搜尋違反直覺,所以google難以搜尋到台電官方意見。或許整理到這邊還可能比較有宣導作用。

其次,國際上稱呼低階核廢叫【Low-Level Waste(低階核廢),LLW】,台灣官方是稱呼為【低放射性廢棄物】,但是台電整合資料卻是用【低放】來稱呼,一般民眾根本不會想到要搜【低放】當關鍵字吧?所以google難以搜尋到台電官方意見。
接下來,經濟部的低階核廢說明網站,因為經濟部把關鍵字[低放射性廢棄物]畫進圖片裡面當作logo,估狗起來也不會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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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放計畫簡介(編按:連到經濟部台電做的網頁)
何謂低放
廢棄物如本身具有放射性或受到放射性汙染,而它的輻射強度超過日常生活的背景值且達到法規限值時,就稱為放射性廢棄物。我國的法規將放射性廢棄物分為高放射性廢棄物及低放射性廢棄物兩類。除備供最終處置用之用過核子燃料及其經再處理所產生之萃取殘餘物以外,其它都稱為低放射性廢棄物。 一般稱呼的「核廢料」泛指放射性廢棄物及可回收再利用之用過核子燃料,而「低放射性廢棄物」則為受放射性物質污染的物料,並非用過核子燃料及其經再處理所產生之萃取殘餘物,兩者根本不同。(後面講高階廢料跳過)(編按:台電撇清這個很詭異,即使是在台灣歸類為低放射性廢棄物的廢輻射源,就已經能殺人了。1987巴西的戈亞尼亞核事故,就是醫療核廢殺死了4個人;烏克蘭輻射公寓則是牆壁裡誤埋有工業核廢,害4人得血癌而死。撇清這個到底是在幹嘛?)

處理流程(編按:這邊是最終處置final disposal前的處理process,又只是技術性說明,網友看不懂也沒關係)
減廢
加強營運管理及改善處理設備與程序,從源頭減少廢棄物之產生。
減容
對已產生之廢棄物,以焚化、壓縮或其他處理技術,減少廢棄物之體積。
低放的處理,使用「減廢」與「減容」的觀念,以減少低放射性廢棄物的產量。 為了防止低放射性廢棄物中的放射性核種污染環境及對生物造成傷害,處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時,需將放射性廢棄物轉變為較穩定的形態,在經過適當的包裝後,使其所含的放射性核種,無法自廢棄物中釋出。因此目前低放射性廢棄物經過焚化、壓縮或固化處理後,再以鍍鋅鋼桶盛裝,貯存於各貯存設施內並嚴格管制。
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可燃性廢棄物採用焚化方式處理,廢棄物的體積平均約可以減少30倍左右。對非燃性放射性廢棄物採用超高壓壓縮機壓縮方式來減少其體積平均約可以減少3倍左右。
此外為防止溼性低放射性廢棄物中的放射性核種自廢棄物外釋,其溼性低放射性廢棄物必須固化,即將溼性低放射性廢棄物與固化劑混合成為固化體,再經過適當的包裝,以方便放射性廢棄物的運輸與貯存。
(編按:這邊是技術說明,其實並不影響民眾。做完減廢/減容這些process,最後還是要最終處置disposal)

低放處置(編按:這邊是最終處置final disposal)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方式可略分為淺地層處置及隧道處置兩種(編按:經濟部這說法有點過時,國際上已經把這些整合為一個名稱,叫做近地表處置Near surface disposal),以容納全國的低放射性廢棄物的最終處置場來說,若採隧道處置方式只需不到二平方公里的面積,若採淺地層處置方式所需面積則不到一平方公里。不論採用那一種方式,場址須排除地質條件足以影響處置設施安全之禁置地區,再配合地質特性施以結構穩定的多重障壁設計,並進行運轉時及封閉後的長期監測等全面性的嚴密措施,以確保放射性核種不會外洩。
安全不但是承諾,更需要建立機制提供統計數字供民眾檢視。未來營運管理將再輔以可讓民眾上網查詢環境輻射即時監測及定期監測報告等公開資訊作為,以降低民眾對安全的疑慮。處置設施貯滿後將予以封場及進行封閉掩蓋工程,並施以長期監管措施,在與一般民眾生活環境隔絕的狀態下,讓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輻射強度自然衰減,以保障環境生態與人體健康的安全。(編按:這邊的說法很微妙。最終處置的目標本來是讓維持費=0,之後永遠不再花錢。所以封土之後,台電理論上是不用再編預算的。不過實務上,封土後研究單位可以編預算做監控研究計畫,原能會可以編預算做定期抽查。如果封土有問題,譬如被偷挖或是土壤流失等等,台電再多堆一些土上去。)

低放選址依據
未寫明,只有選址進度
(編按:作業依據應該是按照後面寫的相關法規)
低放國際經驗
經濟部網站列了9個國家

低放Q&A
(編按:大眾如果有任何疑問,台電就該一直修訂QA解答到大眾沒疑問。台電這部分整理得相當不錯,瑕疵比較少,只是擁核奸臣會去扭曲。)
擁核奸臣很煩人的一點,是都拼命閃躲最終處置,不肯面對。
其實台電早就講

只要低階核廢的最終處置場蓋好,蘭嶼核廢就能移去埋放,問題就解決了。
但是擁核奸臣會一直閃躲,想誤導社會說放一堆奇奇怪怪的臨時場地,譬如想凹核電廠廠區放40年。整個就很莫名其妙。低階核廢要埋300年,這裡凹40年把經費花光,那之後要怎麼辦?根本是債留子孫吧。
擁核奸臣很煩人的另外一點,是都一直幻想年年拿回饋金。
其實低階核廢規範要埋300年,台電根本不打算發錢發300年。全世界也都不會這樣發錢。
通常是【施工期間造成不便】所以發錢。如果埋好了根本非常安全,低階核廢的最終處置場,設計是埋好300年都能平安,所以是不會也不該再發錢的。

擁核奸臣還有很多詐騙造謠,台電大概還得澄清很多年吧。